面向對象方法的基本概念
1)對象
在面向對象程序設計方法中,對象是系統(tǒng)中用來描述客觀事物的一個實體,是構成系統(tǒng)的一個基本單位,它由一組表示其靜態(tài)特征的屬性和它執(zhí)行的一組操作組成。
對象的基本特點:
(1)標識的唯一性
對象是可區(qū)分的,并且由對象的內在本質來區(qū)分,而不是通過描述來區(qū)分。
(2)分類性
指可以將具有相同屬性和操作的對象抽象成類。
(3)多態(tài)性
指同一個操作可以是不同對象的行為。
(4)封裝性
從外面看只能看到對象的外部特征,即只需知道數據的取值范圍和可以對該數據施加的操作,根本無需知道數據的具體結構以及實現操作的算法。
(5)模塊獨立性好
從模塊的獨立性考慮,對象內容各種元素彼此相結合得很緊密,內聚性強。
2)類和實例
將屬性、操作相似的對象歸為類。具有共同的屬性、共同的方法的對象的集合,即是類。
3)消息
消息是一個實例與另一個實例之間傳遞的信息,它請求對象執(zhí)行某一處理或回答某一個要求的信息,它統(tǒng)一了數據流和控制流。
消息只包含傳遞者的要求,它告訴接受者需要做哪些處理,并不指示接受者怎樣去完成這些處理。
4)繼承
繼承是使用已有的類定義作為基礎建立新類的定義技術。已有的類可當作基類來引用,則新類相應地可作為派生類來引用。
繼承即是指能夠直接獲得已有的性質和特征,而不必重復定義它們。
5)多態(tài)性
對象根據所接受的消息而做出動作,同樣的消息被不同的對象接受時可導致完全不同的行動,該現象稱為多態(tài)性。
在面向對象技術中,多態(tài)性是指子類對象可以像父類對象那樣使用,同樣的消息可以發(fā)送給父類對象也可以發(fā)送給子類對象。
多態(tài)性機制增加了面向對象軟件系統(tǒng)的靈活性,減少了信息冗余,而且顯著提高了軟件的可重用性可擴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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