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年6月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及高校英語、泰語應用能力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
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和省教育廳高等教育處的通知要求,2014年6月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CET4、6)及高校英語、泰語應用能力考試將于2014年6月14日、15日進行。為做好本次考試的報名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1.考生網(wǎng)上報名時間:3月14日8:30—3月23日24:00;
2.各學院校對考生信息、收取報名費時間:3月24—25日;
3.各學院交考生報名匯總表、考生原始報名表(考生校對單)及報名費時間:請各學院于3月26日下午四時前將報名費交學院計財處。
請各學院按以上規(guī)定時間組織考生報名,不按規(guī)定時間上報數(shù)據(jù)、交報名費的學院,視為無考生報考。
二、報名費收費標準:根據(jù)云招考辦[2006]49號文件及云發(fā)改收費[2006]98號文件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報考全國大學英語四級(CET4)、高校英語應用能力(PRETCO)、云南省大學泰語B級的每人次25元,大學英語六級(CET6)每人次35元。
三、報考類別及報考對象
1.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 我校已取得CET4成績425分(含425)以上的在校學生。
2.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CET4):我校2010、2011、2012、2013級本、?圃谛W生。
3. 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本科級)考試(PRETCO-U):針對我校非英語專業(yè)本科學生。此前已通過?艫、B級的考生可以自愿報名該項考試。
4. 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艫級)考試(PRETCO-A): 針對我校非英語專業(yè)?茖W生。
請各學院嚴格審核考生報考資格,嚴禁沒有資格的學生報名,嚴禁越級別、跨校報名。
四、報名辦法及步驟
1.請各位考生按網(wǎng)上報名規(guī)定時間登錄http://jwweb.yxnu.net/或IP地址202.203.85.70,然后進入“活動報名”下的“網(wǎng)上報名”(務必按報名列表上提示的報名截止日期內(nèi)報名),選定你要報考的“考試類別”并正確填寫身份證號,然后點擊“確定”便完成網(wǎng)上報名。
2.網(wǎng)上報名截止后,請各學院教學秘書登錄教務管理系統(tǒng)客戶端,在“選課管理”主菜單下選擇“網(wǎng)上報名”,從窗口中選擇相應的“考試名稱”后,就會出現(xiàn)相應考試級別的考生名單,在名單中點擊右鍵,選擇“打印校對單格式二”打印考生名單分發(fā)到各班(特別注意:選擇“身份證號”取自“基本信息”,確保打印出的名單上有“身份證號”,系統(tǒng)自動按班級打印,有照片信息供考生核對),讓考生認真校對信息簽字確認并由各班班長收取報名費(未簽字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各班收齊報名費后與信息校對單一并交教學秘書(信息單請分級別打印)。
3.各學院教學秘書先將考生報名匯總表、考生原始報名表(考生校對單)交教務處考務科殷婭梅老師處,然后按照考務科核定的報名人數(shù)于規(guī)定時間到學院計財處交報名費。
4.請報名信息中無照片或照片有誤的考生、2013級考生務必參加3月29日即將安排的照片采集,具體安排表另行通知。
5、各學院負責通知在外實習的學生參加報名,并告知學生須返校參加現(xiàn)場照片采集。
五、注意事項
1.CET成績實行標準分,總分為710分。220分以下考生的成績計為零分,不發(fā)成績報告單。
2.由于考生個人問題將CET成績單(含小語種合格證書)丟失,不再補發(fā),只可補辦成績證明,由考生自行辦理。具體要求公布在“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網(wǎng)站中“證書/成績單修改”欄目上,網(wǎng)址為:http://www.cet.edu.cn/cet_kw1.htm。
3.根據(jù)教育部考試中心的通知規(guī)定:報名、采集照片和考試時嚴禁弄虛作假,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純纱。情節(jié)嚴重的、觸犯考規(guī)的,按照考試相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4.CET46考試與學生畢業(yè)證、學位證均不掛鉤。但是CET4成績達到425分、PRETCO成績達60分可以溝通大學英語期末考試不及格的科目。請各學院認真組織學生報名。沒有身份證、學生證等有效證件的考生一律不得報名參加考試。錯報、漏報產(chǎn)生的遺留問題,由各學院相關人員負責解決。
5.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和學生證,三證缺一不可。無證件或證件不全者一律不準進入考場考試。
6、請報名考生認真復習,積極備考。按照上級主管部門規(guī)定,本次缺考考生將不能參加下次報考。
7.各學院做好考生誠信考試的宣傳教育工作,嚴肅考試紀律,杜絕作弊現(xiàn)象。
相關推薦: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nèi)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