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設備布局
車間生產設備設施的擺放,相互之間的距離,與墻、柱的距離,操作者的空間,高處運輸線的防護罩網,與操作人員的安全都有很大關系。如果設備布局不合理或錯誤,操作者空間窄小,當工件、材料等飛出時,容易造成人員的傷害,造成意外事故。為此,應該做到:
1.大、中、小設備劃分規(guī)定
(1)按設備管理條例規(guī)定。將設備分為大、中、小型3類。
(2)特異或非標準設備按外形最大尺寸分類:大型,長>12 m;中型長6~12m;小型,長<6m.
2.大、中、小型設備間距和操作空間的規(guī)定
(1)設備間距(以活動機件達到的最大范圍計算):大型≥2 m,中型≥l m,小型≥0.7 m.大、小設備間距按最大的尺寸要求計算。如果在設備之間有操作工位,則計算時應將操作空間與設備間距一并計算。若大、小設備同時存在時,大、小設備間距按大的尺寸要求計算。
(2)設備與墻、柱距離(以活動機件的最大范圍計算):大型≥0.9 m,中型≥0.8 m,小型≥0. 7 m.在墻、柱與設備間有人操作的,應滿足設備與墻、柱間和操作空間的最大距離要求。
(3)高于2 m的運輸線應有牢固的防罩(網),網格大小應能防止所輸送物件墜落至地面;對低于2 m的運輸線的起落段兩側應加設護欄,欄高1.05m.
(四)物料堆放
生產場所的工位器具、工件、材料擺放不當,不僅妨礙操作,而且引起設備損壞和工傷事故。為此,應該做到:
(1)生產場所要劃分毛坯區(qū),成品、半成品區(qū),工位器具區(qū),廢物垃圾區(qū)。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應按操作順序擺放整齊且穩(wěn)固,一般擺放方位與墻或機床軸線平行,盡量堆垛成正方形。
(2)生產場所的工位器具、工具、模具、夾具要放在指定的部位,安全穩(wěn)妥,防止墜落和倒塌傷人。
(3)產品坯料等應限量存入,白班存放量為每班加工量的1.5倍,夜班存放量為加工量的2.5倍,但大件不超過當班定額。
(4)工件、物料擺放不得超高,在垛底與垛高之比為1:2的前提下,垛高不超出2 m(單位超高除外),砂箱堆垛不超過3.5 m.堆垛的支撐穩(wěn)妥,堆垛間距合理,便于吊裝。流動物件應設墊塊楔牢。
(五)機械生產場所的地面狀態(tài)要求
生產場所地面平坦、清潔是確保物料流動、人員通行和操作安全的必備條件。為此,應該做到:
(1)人行道、車行道和寬度要符合規(guī)定的要求。
(2)為生產而設置的深大于0.2 m、寬大于0.1 m的坑、壕、池應有可靠的防護欄或蓋板。夜間應有照明。
(3)生產楊所工業(yè)垃圾、廢油、廢水及廢物應及時清理干凈,以避免人員通行或操作時滑跌造成事故。
(4)生產場所地面應平坦、無絆腳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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