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習的過程可以分為這樣三個主要的階段:整理、精讀、泛讀。
一、整理
這里所談的整理主要是指對前一階段聽課的整理。這個階段不需要花費很多的時間,只需要對聽課的成果進行一下歸納總結就可以了。因為在上課的時候,考生不一定能將老師所講授的內(nèi)容全部記錄下來,此時,就需要借用其他同學的記錄將上課中所涉及到的重點、難點、重點題型的變化都歸納到一起,形成一個完整的聽課記錄。
二、精讀
這部分工作是考生要完成的主要工作,耗時也很長。這部分工作完成的好壞將直接決定考生能否取得好的成績。所以,考生要對這部分工作給予高度關注。
盡管考生都是生產(chǎn)上的骨干力量,時間非常緊張,但是,這個重要的階段卻絕對不可以忽略。那么如何才能做好這項具有決定性意義的工作呢?應該精讀到什么程度才算完成了這項工作呢?
這里的精讀,指的就是要逐字逐句地去閱讀教材中的文字。一般來講,精讀應該有兩遍。第一遍精讀要達到對每一個知識點都能夠正確理解。第二遍精讀要做到對教材中的文字的理解能達到一定的深度,能夠找到一段文字中重要的知識點,并能讀懂語句的弦外之音。
(一)正確理解
所說的正確理解就是明了文字的真正的含義,真正領會語句在這里所要表達的意思。因為《法規(guī)》這門課不同于其他的三門課,有的語句是法律上的專有詞匯,而且會涉及很多外延的法律知識,要想正確理解這些語句還是有一定難度的。
例如,關于訴訟時效有這樣一段文字:“時效,是指一定事實狀態(tài)在法律規(guī)定期間內(nèi)的持續(xù)存在,從而產(chǎn)生與該事實狀態(tài)相適應的法律效力。時效一般可分為取得時效和消滅時效!睂τ谙麥鐣r效,后面進一步作了解釋,也就是我們所說的訴訟時效。但是,什么是取得實效呢?文中沒有作進一步的解釋。所以,我們就有必要查閱一下相關的資料來確認一下什么是“取得時效”了。
而在教材中,這樣的類似例子還有很多。這些都需要我們首先要一一處理掉。
(二)弦外之音
所說的弦外之音就是文中隱含著的意思,但是卻沒有直接說出來的話。這樣的弦外之音是很容易成為考題的。因為,要解答出這樣的題型需要考生能夠真正理解教材,是有一定深度的考題。所以,考生必須要能夠真正理解這些弦外之音。
例如,《建筑法》中關于分包的規(guī)定有這樣一條:“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fā)包給具有相應資質(zhì)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jīng)建設單位認可。”這句話中就包含著隱含的意思。讓我們來分析一下這句話的后半句,即“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jīng)建設單位認可”這句話。在這句話中,我們可以看到將分包單位分成了兩種,一種是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商,另一種是總承包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分包商。顯然,這兩種分包商是互相排斥的,他們共同構成了分包商這個集合。對于總承包合同以外的分包商需要經(jīng)過建設單位認可,這一點我們可以通過法條的原文直接得出。但是,總承包合同里面約定的分包商有沒有經(jīng)過建設單位的認可呢?答案是肯定的。如果建設單位沒有認可那個分包商,他會與總承包商簽訂合同嗎?既然已經(jīng)簽訂了合同,就意味著他已經(jīng)認可了這個分包商。所以,我們可以從這個規(guī)定中讀出它的弦外之音——所有的分包商都要經(jīng)過建設單位的認可。
由于法律相對于其他科目的特殊性,這樣隱含著的語句在書中非常多,我們都要好好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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