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天津市職稱工作辦公室和天津市建設管理委員會建筑業(yè)管理辦公室《關于2007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精神,現(xiàn)將2007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領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
二級 建造師 |
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
100分 |
48分 | |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
120分 |
57分 | ||
專業(yè)工程 管理與實務 |
房屋建筑工程 |
均為120分 |
66分 | |
公路工程 |
57分 | |||
水利水電工程 |
55分 | |||
電力工程 |
55分 | |||
礦山工程 |
72分 | |||
冶煉工程 |
72分 | |||
石油化工工程 |
70分 | |||
市政公用工程 |
56分 | |||
機電安裝工程 |
63分 | |||
裝飾裝修工程 |
55分 | |||
建筑工程 |
70分 | |||
礦業(yè)工程 |
72分 | |||
機電工程 |
54分 |
二、領證注意事項:
1、成績合格的2007年度非首次報名的考生(即老考生),請于2008年5月11日-14日到市人才考評中心(和平區(qū)唐山道52號)一樓服務大廳提交與網(wǎng)上報名相同底片一寸半照片一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寫上考試名稱、考生姓名、報名序號,并注明“部分科目合格”或“已全部合格”。2007年首次報名的考生,于審核時已交過照片,不需要再次提交。
2、未按規(guī)定時間提交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到考評中心補交,并于補交后的第三個周三前來領取證書。
3、部分科目合格、并已于2008年5月14日前交過照片的考生(含報名時交過照片的新考生),請于5月22日—24日到市人才考評中心(和平區(qū)唐山道52號)一樓服務大廳領取單科合格證書。
4、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計合格)、并已于2008年5月14日前交過照片的考生(含報名時交過照片的新考生),請于5月29日—31日到市人才考評中心(和平區(qū)唐山道52號)一樓服務大廳領取全科合格證書。
5、考生本人領取合格證書,請出示準考證。
6、準考證丟失的,需本人前來領取,不得由他人代領。如知道報名序號,領取時請出示本人身份證;如不知道報名序號,請先撥打96888222(移動用戶撥打:125902012)查詢報名序號,再憑本人身份證領取。
7、委托他人代領證書的,須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并出示代領人身份證。
8、領取證書后,準考證由考評中心收回。
9、證書費:每證7元。
10、領證時間: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市人才考評中心
2008年4月15日
相關鏈接:天津:2007年二級建造師考試成績開始查詢
2008二級建造師考試報名信息匯總
2007年全國二級建造師考試成績查詢匯總
特別推薦:2005年至2007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各科真題匯總
關于2008年全國二級建造師考試時間安排的通知
2008年二級建造師考試用書、復習題集修訂介紹
分析建造師考試難度順利通過2008年建造師考試
2008年建造師考試重點、難點理解與學習竅門
更多信息請訪問:考試吧二級建造師欄目>>> 進入二級建造師論壇與網(wǎng)友交流>>>
國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安徽 | 浙江 | 山東 | 江西 | 福建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