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0年度社會工作者等7項資格考試合格人員抽查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號)和省人社廳“2020年度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公示抽查方案”的要求,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管,確保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順利推進,現(xiàn)對2020年度二級注冊建筑師、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社會工作者、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注冊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共7項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進行抽查:
一、抽查人員名單公示
根據省人社廳“2020年度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公示抽查方案”要求,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通過微信小程序“隨機數(shù)生成器”抽取考生序號的方式,抽取以下23名考試成績合格人員進行報名資格復核。
2020年度二級注冊建筑師等7項資格考試合格人員抽查名單地址:http://rsj.huaibei.gov.cn/gggs/56462221.html
時間:2021年2月1日(8:00—11:30、14:30—17:00);
地點:淮北市人
二、核查時間、地點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樓大廳(相山區(qū)孟山北路45號)。
三、核查方式、內容
按照省人社廳“2020年度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公示抽查方案”要求,由市人社局會同市級行業(yè)主管部門共同對考生提交的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材料進行現(xiàn)場人工核查。對考前已經現(xiàn)場人工核查過的報考人員,原則上不再進行現(xiàn)場核查,確需進行人工核查的,考生按考務通知規(guī)定的相應報考條件要求提交必要的佐證材料。
考生復核材料提交后,不得更改、替換;確需補充的,經現(xiàn)場審核人員同意后,在審核結束時間前,一次性提交需要補充材料,不接受二次補充材料。
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復核材料,或提交復核材料不符合安徽人事考試網發(fā)布考務文件中報考條件的,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
四、要求
1.堅持實事求是原則。考生應提供本人真實材料,通過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按照國家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嚴格審核紀律要求。堅持“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堅決杜絕徇私舞弊、打招呼、遞條子等違規(guī)違紀現(xiàn)象。確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相關責任人依法追究違規(guī)違紀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聯(lián)系人:胡海洋 聯(lián)系電話:0561-3881256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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