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guī)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等單位(以下統(tǒng)稱“單位”)應當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由于單位的性質和構成不同,發(fā)生火災的危險性和危害性有較大的差別,為有效預防群死群傷等惡性火災事故的發(fā)生,消防安全管理將社會單位分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一般單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是指發(fā)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發(fā)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重大損失的單位。一般單位是指除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以外的單位。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公安部第61號令,以下統(tǒng)稱“公安部61號令”)確定了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范圍,提出了比其他單位更為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實行嚴格管理、嚴格監(jiān)督,是多年以來消防工作行之有效的做法。
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界定標準
為了正確實施公安部61號令,科學、準確地界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公安部《關于實施<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1]97號)進一步提出了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界定標準:
(一)商場(市場)、賓館(飯店)、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
1)建筑面積在1000m2(含本數,下同)以上且經營可燃商品的商場(商店、市場)。
2)客房數在50間以上的(旅館、飯店)。
3)公共的體育場(館)、會堂。
4)建筑面積在200m2以上的公共娛樂場所。
公共娛樂場所是指向公眾開放的下列室內場所,主要包括:
、儆皠≡骸浵駨d、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
②舞廳、卡拉0K等歌舞娛樂場所。
、劬哂袏蕵饭δ艿囊箍倳、音樂茶座和餐飲場所。
、苡嗡嚒⒂螛穲鏊。
、荼}g球館、旱冰場、桑拿浴室等營業(yè)性健身、休閑場所。
(二)醫(yī)院、養(yǎng)老院和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
1)住院床位在50張以上的醫(yī)院。
2)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張以上的養(yǎng)老院。
3)學生住宿床位在100張以上的學校。
4)幼兒住宿床位在50張以上的托兒所、幼兒園。
(三)國家機關
1)縣級以上的黨委、人大、政府、政協(xié)。
2)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
3)中央和國務院各部委。
4)共青團中央、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lián)的辦事機關。
(四)廣播、電視和郵政、通信樞紐
1)廣播電臺、電視臺。
2)城鎮(zhèn)的郵政和通信樞紐單位。
(五)客運車站、碼頭、民用機場
1)候車廳、候船廳的建筑面積在500m2以上的客運車站和客運碼頭。
2)民用機場。
(六)公共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檔案館以及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文物保護單位
1)建筑面積在2000m2以上的公共圖書館、展覽館。
2)博物館、檔案館。
3)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
(七)發(fā)電廠(站)和電網經營企業(yè)
(八)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銷售單位
1)生產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工廠。
2)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灌裝站、調壓站。
3)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專用倉庫(堆場、儲罐場所)。
4)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專業(yè)運輸單位。
5)營業(yè)性汽車加油站、加氣站,液化石油氣供應站(換瓶站)。
6)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化工商店(其界定標準,以及其他需要界定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性質的單位及其標準,由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九)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yè)
生產車間員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裝、鞋帽、玩具等勞動密集型企業(yè)。
(十)重要的科研單位
界定標準由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十一)高層公共建筑、地下鐵道、地下觀光隧道,糧、棉、木材、百貨等物資倉庫和堆場。重點
工程的施工現場
1)高層公共建筑的辦公樓(寫字樓)、公寓樓等。
2)城市地下鐵道、地下觀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
3)國家儲備糧庫、總儲備量在10000t以上的其他糧庫。
4)總儲量在500t以上的棉庫。
5)總儲量在10 000m3以上的木材堆場。
6)總儲存價值在1000萬元以上的可燃物品倉庫、堆場。
7)國家和省級等重點工程的施工現場。
(十二)其他發(fā)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造成人身重大傷亡或者財產重大損失的單位界定標準由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界定程序
確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是加強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管理的前提。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界定程序包括申報、核定、告知、公告等步驟。首先,單位要向所在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報,然后經過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核定和告知,最后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將確定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向全社會公告。
(一)申報
符合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的單位,向所在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報備案,申報時,單位填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申報登記表》,連同所確定的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名單和資料一并報所在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如遇單位規(guī)模變化或者人員發(fā)生變動,及時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告。對符合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但未申報備案的單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可依法將其確定為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單位申報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個體工商戶如符合企業(yè)登記標準且經營規(guī)模符合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應當向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
2)重點工程的施工現場符合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的,由施工單位負責申報備案。
3)同一棟建筑物中各自獨立的產權單位或者使用單位,符合重點單位界定標準的,由各個單位分別獨立申報備案;建筑物本身符合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的,該建筑物產權單位也要獨立申報備案。
4)符合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不在同一地點但有隸屬關系的單位,不論是否具備獨立法人資格,都要單獨向所在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報備案;在同一地點有隸屬關系,下屬單位如具備法人資格,應當獨立申報備案。
(二)核定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接到申報后,對申報備案單位的情況進行核實確定,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對確定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進行登記造冊。
(三)告知
對已確定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將采用《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告知書》的形式,告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要落實本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歸口部門要切實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職責,做好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公告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于每年的第一季度對本轄區(q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進行核查調整,以公安機關文件形式上報本級人民政府,并通過報刊、電視、互聯(lián)網網站等媒體將本地區(qū)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向全社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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