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國注冊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于2013年10月19、20日舉行,北京雄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所屬考試吧環(huán)球網校特設“造價工程師考試新變考點強化套餐”網絡輔導,學員(以下簡稱甲方)自愿參加考試吧環(huán)球網校(以下簡稱乙方)2013年造價工程師考試新變考點強化套餐學習。甲乙雙方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學員簽字)
乙方:北京雄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考試吧環(huán)球網校)
(下文簡稱甲方、乙方)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1.甲方按乙方定價繳納新變考點強化套餐培訓費用;
1.2.甲方根據乙方新變考點強化套餐課程上傳進度自主安排學習;
1.3.甲方考試成績在重學分數區(qū)間的且不在3.4款所述情況內的,可享受免費重學服務;
1.4.甲方須提供正確的信息,虛假的、涂改的信息可視為放棄后續(xù)免費重學服務;
1.5.甲方須在當地成績公布30個工作日內辦理乙方2014年的后續(xù)重學服務,過期則視為自動放棄。
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2.1.乙方在甲方需要的前提下為甲方提供新變考點強化套餐培訓收費憑證(正式發(fā)票);
2.2.乙方在2013年考試大綱及教材發(fā)行后制作最新版本課程,并按進度上傳課件供甲方學習;
2.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需要辦理免費重學手續(xù)時提供本協議傳真件、身份證傳真件、考試當年官方成績單傳真件;
2.4.乙方有義務保證甲方用戶個人信息不得公開,只留乙方備案使用;
2.5.乙方在地方考生成績公布后30個工作日內受理甲方重學服務申請,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拖延辦理,重學服務最后辦理日期為2014年2月28日。
三、新變考點強化套餐合作條款
3.1.根據甲方最后考試成績情況,按下表成績執(zhí)行后續(xù)服務:
2013年新變考點強化套餐科目 |
免費重學分數 |
不能享受免費重學 |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 |
40分-59分 |
0-39分、60及以上分數 |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
40分-59分 |
0-39分、60及以上分數 |
建設工程計價 |
48分—71分 |
0-47分、72及以上分數 |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56分—83分 |
0-55分、84及以上分數 |
3.2.上表假設當年造價工程師考試合格線為建設工程計價72分、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84分、建設工程造價管理60分、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60分,如合格線變化,則根據比例相應調整;
3.3.以下幾種情況甲方不能享受免費重學:
3.3.1.如甲方沒有達到最低重學分數線,乙方視為沒有進行基本的復習或考試準備,或發(fā)生其他不利于考試的意外情況不予辦理免費重學;
3.3.2.甲方當年成績達到合格分數及其以上或達到報考區(qū)域公布的通過分數,不享受重學服務;
3.3.3.沒有參加2013年10月19、20日造價工程師考試,不享受重學服務;
3.4.甲方當年成績在重學分數線區(qū)間的,以下任意情況將不能享受重學服務:
3.4.1.課堂累計學習時間少于所有班別課程的總時長的;
3.4.2.未能完成所有課堂練習的;
3.4.3.在乙方網站注冊“新變考點強化套餐”時,未提供真實正確的信息或信息不全的;
3.4.4.分校付款開通課程的,沒有與當地分校負責人簽字確認的;
3.4.5.沒有在本協議書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供本協議傳真件、身份證傳真件、考試當年官方成績單傳真件,并致電乙方;
3.4.6.沒有在本協議書規(guī)定的申請重學時間內辦理申請免費重學;
3.4.7.甲方在未經乙方書面同意條件下,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漏課程及輔導資料內容,或者由于甲方的失誤,導致其他任何第三方獲知課程或輔導資料內容,或與他人共用賬號的;
3.5.甲方成功辦理重學服務時,乙方為其開通所報科目的精講班、沖刺班、習題班。新變考點強化套餐贈送的專項內部班、歷年真題、應試技巧班、題庫、環(huán)球自習室、全真模擬考場、教材、復習參考資料等享受重學服務時不再贈送(實際班型以乙方最新公布為準)。
四、辦理免費重學程序
完成所有課程學習,并參加2013年10月19、20日造價工程師考試且符合免費重學條件的情況下,重學申請程序如下:
4.1.甲方于成績公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以乙方收到下述文件時間為準),登錄m.1glr.cn造價工程師頁面或致電乙方電話總機提交本協議傳真件、身份證傳真件、考試當年官方成績單傳真件(或以郵件形式發(fā)送),并且必須電話確認,逾期未提交申請的或未最終電話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4.2.乙方收到甲方重學申請的全部信息后,經核實無誤的,在2014年2月28日前為甲方辦理重學手續(xù),如乙方認為甲方不符合重學條件,不允許重學的,將不允許重學的說明書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或電話方式通知甲方。
五、協議的簽署、變更、違約責任:
5.1.本協議通過網絡簽署,憑甲方簽字生效;
5.2.本協議在2013年10月18日前簽署并符合上述內容生效,有效期至2013年全國造價工程師考試成績公布第30個工作日;
5.3.雙方應遵守本協議權利與義務的規(guī)定,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協議;
5.4.如遇不可抗外力,導致雙方無法繼續(xù)履行協議的,在自愿協調無果的情況下訴諸北京市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
重要提醒:
a.用戶報名新變考點強化套餐輔導必須簽署協議,否則不能享受后續(xù)服務;
b.用戶在新變考點強化套餐協議中所填信息必須真實,且與用戶的注冊信息一致;
c.考試吧環(huán)球網校2013年造價工程師新變考點強化套餐2013年10月18日前簽署并符合上述內容生效;
d.辦理免費重讀的考生須在2013年造價工程師成績公布30日內提供考生基本信息資料、準考證號、考試成績回執(zhí)單(或查詢成績所需的其它信息資料)至網校。
甲 方: 網校用戶名: |
乙 方:北京雄鷹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電子郵件: 交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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