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1)因分部分項工程A、B預計工程量變化趨勢為一增一減,且該工程采用固定單價
合同形式,可用不平衡報價法報價。
計算正常報價的工程總造價:40×3000+30×2000=180000(元)
將B分項工程單價降低10%,即B分項工程單價為:2000×90%=1800(元/100m)
設分項工程A的綜合單價為x,根據總造價不變原則,有
40x+30×1800=40×3000+30×2000 求解得?x=3150(元/100m)
則工程A、B可分別以綜合單價3150元/100m及1800元/100m報價。
計算預期效益:45×3150+28×1800-(40×3000+30×2000)=12150(元)
12150元為不平衡報價法的預期效益。
(2)若因某種原因未能按預期的工程量施工時,也有可能造成損失。
假設竣工后A的工程量為y,則下式成立時將減少該工程的正常利潤:
3150y+28×1800<40×3000+30×2000 求解得: y<41.14(100m)
即A項工程量減少至小于4114.4m時,不平衡報價法會減少該工程的正常利潤。因此,
應在對工程量清單的誤差或預期工程量變化有把握時,才能使用此不平衡報價。
分部分項 工程量(100 m) 綜合單價(元/100m)
業(yè)主提供清單量 承包商復核后預計量
A 40 45 3000
B 30 28 2000
造價員培訓作業(yè)題目(名稱任選一題,2000字以上)
1.淺談工程量清單招標形勢下的標底報價
2.淺談工程量清單計價法在工程結算中的運用
3 工程量清單招標中業(yè)主如何避風險
4.論工程建設中合同管理
5.論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6.淺析投標報價策略
7.淺談設計階段的造價控制
8.工程項目的全過程造價管理與控制
相關推薦:2010年造價員考試綜合模擬測試習題(多選)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