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州市2016年第4期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考生須知》得知,廣州市2016年第4期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為8.28—8.30,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廣州財政網(www.gzfinance.gov.cn) “辦事大廳—會計服務—考試報名”欄目進行報名?忌勺灾鬟x擇我市任一行政區(qū)進行報名,或者點擊以下鏈接進入報名入口。
>>>點擊進入廣州市2016年第4期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報名入口
時間安排:
網上報名:8.28—8.30
現場確認:8.29—9.7(節(jié)假日不辦理)
打印準考證:10.4—10.10
考試時間:10.11—10.31(個人考試時間電腦系統(tǒng)隨機生成,不作調整)
考試結果公布時間:11.16
除網上報名、打印準考證及考試項目外,其他事項節(jié)假日不辦理。以上安排如有變化,我局將另行發(fā)文通知。各位考生可關注“廣州財政”官網、微信公眾號、新浪微博、騰訊微博,以便第一時間獲得最新通知。
報考要求:
(一)報考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人員,可以申請參加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guī);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具備會計專業(yè)基礎知識和技能。
2.因參加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舞弊的人員,2年內不得參加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
3.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參加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4.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二)報名對象
1.符合工作單位(非中央和省屬在穗單位)、戶籍、居住地任一條件在我市的人員。
2.根據廣東省財政廳公告2013年第32號要求,部屬及省屬在穗院校全日制在校學生;在省工商局登記且不在中央在穗單位、省屬在穗行政、事業(yè)單位、社團組織和國有(控股)企業(yè)及其下屬單位(企業(yè))范圍內的單位在職人員。
報考程序:
2016年度我市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報考方式。報考程序如下:
(一)凡符合我市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的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廣州財政網(www.gzfinance.gov.cn) “辦事大廳—會計服務—考試報名”欄目進行報名。考生可自主選擇我市任一行政區(qū)進行報名,網上填寫報名信息,選擇現場確認點并預約現場確認日期。根據機位情況數量、考場配備等可供情況,每期考試均設有報名名額限制,我市所有行政區(qū)報名額滿后,該期考試不再接受報名?忌鷪罂紩r須仔細閱讀報考須知,慎重報考,繳費確認后,不再辦理退考?荚噲竺麑嵭懈嬷兄Z制,考生應對網上所錄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忌鷪竺畔⒖稍趫竺陂g內上網自行修改(姓名及身份證件號不能修改),一旦繳費確認后將無法再修改報名信息。
(二)考生按照預約日期到現場確認點審核報名資格及繳費。考生集中的學校、單位需集體確認的,代辦人員可與現場確認點聯系預約受理時間。
考生現場確認時需攜帶以下資料:
1.《廣州市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表》1份。考生來源為在職人員的,應當在表格“單位信息”欄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印章;考生來源為全日制在校學生的,應當在表格“學校信息”欄加蓋學校或學院公章;考生來源為待業(yè)人員的,表格不需要蓋章。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若代辦的,還需提供代辦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有效身份證件指在有效期內的以下證件:
(1)內地居民戶籍考生使用第二代內地居民身份證。如遇身份證失效或遺失的情況,應及時辦理有效的臨時身份證代替,其余類型證件證明一律不予受理;
(2)現役軍人考生使用軍官證或軍人身份證明;
(3)香港、澳門及臺灣戶籍考生使用香港/澳門/臺灣居民身份證;
(4)外國戶籍考生使用護照。
3.考生來源為全日制在校學生的,還需提交有效學生證原件?忌鸀榇龢I(yè)人員的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還需提交有效的廣州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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