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賬憑證
(一)、記賬憑證的種類
1、按照所反映的經濟業(yè)務內容的不同,可分為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
(1)收款憑證是指用以記錄現金或銀行存款增加業(yè)務的記賬憑證。分為現金收款和銀行存款收款憑證。
(2)付款憑證是指用以記錄現金或銀行存款減少業(yè)務的記賬憑證。
注意:對于涉及“現金”的“銀行存款”之間的經濟業(yè)務,為了避免重復記賬,一般只編制付款憑證,不編制收款憑證。
(3)轉賬憑證是指用以記錄現金和銀行存款以外業(yè)務的會計憑證。
2、按照填制方法的不同,可分為復式記賬憑證和單式記賬憑證。
(二)、記賬憑證基本內容
(三)、記賬憑證的編制
注意:
(1)記賬憑證可以根據每一張原始憑證填制,或根據若干張同類原始憑證匯總編制,也可以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填制,但不得將不同內容和類別的原始憑證匯總填制一張記賬憑證。
(2)除結賬和更正錯賬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外,其余記賬憑證必須附原始憑證
(3)填制記賬憑證時若發(fā)生錯誤,應當重新填制。
已經登記入賬的記賬憑證發(fā)現錯誤的處理:
當年內發(fā)現填寫錯誤時:可以用紅字填寫一張與原內容相同的記賬憑證,同時再用藍字重新填制一張正確的記賬憑證.
如果會計科目沒有錯誤,只是金額錯誤:如果錯誤的金額大于正確的金額,只需要將正確數字與錯誤數字之間的差額,另編一張調整的記賬憑證,用紅字填寫,表明調減;如果錯誤的金額小于正確的金額,中需要將正確數字與錯誤數字之間的差額,用藍字另編一張調整的記賬憑證,表示調增。
發(fā)現以前年度記賬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用藍字填制一張更正的記賬憑證。
(四)、記賬憑證的審核(內容注意與原始憑證比較,多選)
(1)內容是否真實:
(2)項目是否齊全:
(3)科目是否正確:
(4)金額是否正確:
(5)書寫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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