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十 會計檔案管理的規(guī)定
1.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以及其他會計資料等會計核算的專業(yè)材料。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賬、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3)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銀行對賬單、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yè)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注意:財務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屬文書檔案。
2.應當妥善保管。
會計檔案由單位會計機構負責整理歸檔并保管一年期滿后,移交單位的會計檔案管理機構或指定專人繼續(xù)保管;
單位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后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原件。
采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單位,應當保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
3.保管的期限。
會計檔案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和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五類,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第一天算起。
三個永久:年度財務報告(決算)、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請冊。
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保管25年。
其余憑證、賬是15年。
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銀行對賬單5年。
月、季報3年。
4.會計檔案應當按規(guī)定程序銷毀。
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應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提出銷毀意見,會同會計機構共同鑒定,報單位負責人批準后,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和會計機構共同派員監(jiān)銷;
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
正在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其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