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留存收益的核算
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是指定用途的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潤是未指定用途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積又分為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guī)定提取,公司制企業(yè)的法定盈余公積按照凈利潤的10%計提,非公司制企業(yè)也可按照超過10%的比例計提。任意盈余公積是由企業(yè)自愿提取,是否計提及計提多少,由企業(yè)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決定。
未分配利潤是指已經實現(xiàn)但尚未分配或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潤,其金額為企業(yè)可供分配利潤在提取了盈余公積和支付了股東股利以后的余額。
未分配利潤的用途:①供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潤;②彌補虧損;③分派股利;
(一) 盈余公積的核算
1.盈余公積的提取
(1)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guī)定,企業(yè)按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但此項公積已達到注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盈余公積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培根固基,抵消物價變動的影響以及彌補虧損等。
企業(yè)應設置“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科目,反映法定盈余公積的提取與使用。
[例4-78]某公司2008年度的凈利潤為8 000 000元,由于公司的盈余公積尚未達到注冊資本的50%,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guī)定,應按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假設以前年度無未彌補虧損,則應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積為800 000元(8 000 000×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時,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800 000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800 000
(2)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例4-79]某公司董事會通過決議,從本年度凈利潤中提取2 000 000元的任意盈余公積。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利潤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2 000 000
貸: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 2 000 000
任意盈余公積的提取,對留存收益總額和所有者權益均無影響。通過任意盈余公積的提取,減少了當期可供分配的利潤,其目的在于保持財力以應付特殊情況。如果企業(yè)估計將來有足夠的現(xiàn)金流入,也可以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2.盈余公積的使用
企業(yè)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彌補虧損
企業(yè)發(fā)生虧損,應由企業(yè)自行彌補。彌補虧損的渠道主要有三條:一是用以后年度的稅前利潤彌補;二是用以后年度的稅后利潤即凈利潤彌補;三是用盈余公積金彌補。
[例4-80]某企業(yè)經研究決定用法定盈余公積金500 000元和任意盈余公積金300 000元彌補虧損。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500 000
——任意盈余公積 300 000
貸: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補虧 800 000
(2)轉增資本
為了滿足擴大再生產對資本的需求,經股東大會決議,企業(yè)可將盈余公積轉增資本或股本。
[例4-81]某企業(yè)經研究決定用法定盈余公積300 000元和任意盈余公積200 000元轉增資本。相關手續(xù)已經辦理完畢。
借: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300 000
——任意盈余公積 200 000
貸:實收資本 500 000
(二)未分配利潤得核算
企業(yè)應設置“本年利潤”賬戶,期末將各損益類賬戶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結轉后“本年利潤”賬戶如為貸方余額,即當年實現(xiàn)的利潤;如為借方余額,則為當年度發(fā)生的虧損。年度終了應將“本年利潤”賬戶的余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賬戶,年終結轉后“本年利潤”賬戶無余額。
企業(yè)應在“利潤分配”賬戶下分別設置“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應付現(xiàn)金股利或利潤”、“轉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積補虧”、“未分配利潤”賬戶進行明細分類核算。年終應將“利潤分配”賬戶除“未分配利潤”明細賬戶外的其他明細賬戶的余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明細賬戶。結轉后,除“未分配利潤”明細賬戶外,其他明細分類賬戶均無余額。年末“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明細賬戶如為貸方余額,表示累計的未分配利潤;如為借方余額,則表示累計的未彌補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