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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財產清查
財產清查實際屬于賬實核對的內容。財產清查既是會計核算的一種專門方法,又是財產物資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
一、財產清查的種類
二、財產清查的方法
(一)庫存現(xiàn)金的清查
采用實地盤點的方法,編制庫存現(xiàn)金盤點報告表。要注意,庫存現(xiàn)金盤點報告表是一張原始憑證。
(二)銀行存款的清查
銀行存款的清查是通過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的核對進行的。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核對余額不符原因有二:可能是企業(yè)或銀行記賬錯誤,也可能是存在未達賬項。記賬錯誤可以通過更改賬簿記錄進行,而未達賬項則需通過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進行。
除此之外,還應注意以下知識點:
1.調節(jié)后余額相等,說明雙方記賬相符,否則說明記賬錯誤,應予以更正;
2.調節(jié)后余額是企業(yè)當時實際可以動用的銀行存款數額;
3.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不是原始憑證,企業(yè)不能憑此進行賬務處理。對于未達賬項,等有關原始憑證到達后,再編制記賬憑證予以登記。
4.長期未達賬項,應及時查明原因,予以解決。
(三)實物清查
實物清查一般通過實地盤點或技術推算法進行。
(四)往來款項的清查
往來款項的清查一般采用發(fā)函詢證的方法。即與對方債權人或債務人核對。有爭執(zhí)的款項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三、財產清查結果的處理
(一)“待處理財產損溢“賬戶
(二)財產盤盈的賬務處理
1.批準處理之前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庫存現(xiàn)金、固定資產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2.批準處理之后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管理費用、營業(yè)外收入
一般庫存現(xiàn)金、固定資產的盤盈應轉作營業(yè)外收入,而原材料等存貨的盤盈應轉作管理費用。
(三)財產盤虧的賬務處理
1.報批前,確定盤虧數額: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原材料、庫存商品、庫存現(xiàn)金、固定資產等
2.報批后,根據盤虧原因及批準處理意見轉銷盤虧數額:
借:原材料、其他應收款、管理費用、營業(yè)外支出等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財產盤虧,如果有殘料,應按其價值,借記“原材料”;如果有責任人或保險公司的賠款,借記“其他應收款”。剩余部分為凈損失,區(qū)分情況處理:
(1)固定資產的盤虧:上述凈損失,應計入“營業(yè)外支出”;
(2)存貨盤虧:上述凈損失,如屬于定額內損耗,或稱一般經營損失,計入“管理費用”;意外損失,或稱非常損失,計入“營業(yè)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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