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考試吧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微信,獲取精華復習資料
點擊查看:2017江蘇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會計基礎》知識點匯總
會計憑證的保管
會計憑證的保管要求主要有:
1.會計憑證應定期裝訂成冊,防止散失。
(1)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遺失時,應取得原簽發(fā)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并注明原始憑證的號碼、金額、內容等,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才能代作原始憑證。
(2)若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車票丟失,則應由當事人寫明詳細情況,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負責人批準后,代作原始憑證。
2.會計憑證封面應注明單位名稱、憑證種類、憑證張數、起止號數、年度、月份、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等有關事項,會計主管人員和保管人員應在封面上簽章。
3.會計憑證應加貼封條,防止抽換憑證。
原始憑證不得外借,其他單位如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使用時,經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批準,可以復制。
4.原始憑證較多時,可單獨裝訂,同時在所屬的記賬憑證上應注明“附件另訂”。
5.每年裝訂成冊的會計憑證,在年度終了時可暫由單位會計機構保管一年,期滿后應當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統(tǒng)一保管;未設立檔案機構的,應當在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保管。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6.嚴格遵守會計憑證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滿前不得任意銷毀。
會計從業(yè)萬題庫 | 微信搜索"考試吧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
會計從業(yè)資格交流群: |
---|
相關推薦:
各地2017年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復習知識點匯總(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