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凱文2012考研英語大綱解析之閱讀篇
------識別大綱隱形兵團,苦練解題必殺技
考生期待已久的2012考研英語大綱終于和大家見面了,就如我和廣大考生說過的一樣: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人不同。通過對《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tǒng)一考試英語(一)考試大綱》與《201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tǒng)一考試英語(一)考試大綱》的對比,發(fā)現(xiàn)《201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tǒng)一考試英語(一)考試大綱》的內(nèi)容沒有變化?忌梢园凑赵械乃悸愤M行更加系統(tǒng)、更具深度地復習。
但是在這里我希望和各位讀者重新去審視的是:我們要繼續(xù)的警惕考研英語大綱背后的那個隱形軍團。也就是這個隱形殺手讓很多考研學子在英語科目上鎩羽而歸。
首先我們必須明白考研英語考試的性質(zhì),從英語測試的類型來看我們是可以把他們分為兩類的,第一類我們稱之為:對英語的測試,或者是“OF”的測試,這些考試包括,
TOEFL(Test Of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
IELTS(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TOEIC(Test OF English for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CET-4(College English Test-Band 4)
CET-6(College English Test-Band 6)
PETS(Public English Test System)
這一類考試的目的就是只考查英語的語言和運用能力,就以四六級大綱為例,他們的測試目的就基于大學英語課程的,其教學大綱談到:“大學英語課程是高校非英語專業(yè)大學生的一門重要的必修基礎課程,其教學目標是培養(yǎng)學生的英語綜合應用能力,特別是聽說能力,使他們在今后工作和社會交往中能用英語有效地進行口頭和書面的信息交流。因此,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目的在于準確地衡量我國在校大學生的英語綜合應用能力,為實現(xiàn)大學英語課程教學目標發(fā)揮積極作用。”這是一類非常單純的考試,考試對象就是英語的語言技能,不涉及邏輯分析能力等其他能力的考察。以閱讀題目為例,只要學生能理解單詞含義,清楚句子結構,就能很容易的確定答案,選項間的區(qū)分度很明顯。這類考試是所見即所得的考試。這類考試還有的另外一個特點就是這類考試是水平性的考試,沒有選拔性的目的,考試結果和英語水平具有直接相關性。所以都不會涉及“過與不過”的概念。
還有一類考試為:Test IN English:“用”英語的測試這些考試包括:
GRE(Graduate Record Examination)
SAT(Scholastic Assessment Test)
GMAT(Graduate Management Admission Test)
LSAT(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
這一類考試的目的不是為了考查學生的語言技能,其考試目的是考查考生的邏輯思維能力和專業(yè)能力,比如GRE和SAT就是為了考查學生的邏輯思維能力,而GMAT和LAST就是為了考查學生的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識,只不過這類考試是用英語做的載體。所以英語知識和技能和這類考試的直接相關性不強。并且這類考試是選拔性的考試。
而我們的考研雖然也是英語考試但是從其全名來看就很難將其歸為其中的那一類:National Entrance Test of English for MA/MS candidates 因為考研英語既是選拔性的又是水平性的考試。就是對英語的考試又是用英語的考試。既是of 又是in 的考試。我們的考研英語大綱很清晰的給我們講述的就是作為水平性考試的要求。而要提高我們的語言能力其實在考研考試中只需要提高語法和詞匯能力就可以了,同學們可以參照《考研英語長難句解密》和《考研英語必考詞匯全書》這兩本優(yōu)秀的圖書。但是如果考研就是考這些東西的話,其實存在的意義就不大了,完全的重復不是禍國殃民也是勞民傷財。
考研英語之所以有其可愛的地方和存在價值就是在與考研出題人在用英語考查考生的邏輯思維能力,考查考生思考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這就是考研大綱中沒有談及到的隱形兵團。
下面我就從閱讀的角度談一下存在的四個影子殺手。
第一種思維:整體的思維
第二種思維:收斂的思維
第三種思維:根本的思維
第四種思維:論點的思維
具體例證:
第一種思維:整體的思維
Eg1.數(shù)據(jù)的泄露在美國是非常嚴重的,在歐洲情況卻要好的多,在哪里有很完善的法律體系保護著數(shù)據(jù)的安全。最近美國國會通過了非常重要的數(shù)據(jù)保護法案,而加州最近通過的FTC法案也使那些使信息泄露的公司第一次有了被法律制裁的可能性。
It can be inferred from Paragraph 5 that
[A] data leakage is more severe in Europe.
[B] congress’s legal decision is essential to data security.
[C] California takes the lead in data security legislation.
[D] legal penalty is a major solution to data security.
答案A 是很容易排除的但是B,C,D卻很難抉擇原因就在于,其實B,C本身就是正確的答案,而考研需要我們選擇的是最佳答案,在這里最佳性就體現(xiàn)在整體性上面,B和C 都是這個段落的中心:法律對于信息安全的重要性。而D選項就是對法律這一整體性信息的描述。為最佳答案?忌赡軙䦟egal penalty 的表達有異議,其實legal penalty 就是法律體系的同意替換,這就是語言能力的體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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