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3年4月自學考試評卷工作順利結束
江西省2023年4月自學考試評卷工作已順利結束。本次評卷工作涉及256門課程117340科。
根據(jù)工作安排,5月23日,考生可登陸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wǎng)站進行成績查詢?忌鐚荚嚦煽冇幸蓡,可于5月24日至26日到設區(qū)市教育考試中心(考試院)申請查分,逾期不予受理。查分原則是查有無漏評和分數(shù)漏登或統(tǒng)計錯誤。評分評卷寬嚴不在成績復核范圍內。
根據(jù)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發(fā)布的《江西省2023年4月自學考試報考簡章》,江西省2023年4月自學考試成績查詢時間如下:
八、考試及考試專業(yè)安排
(一)考試安排
1.考試時間:2023年4月15日至16日。4月7日起,考生可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wǎng)站,下載并打印《考試通知單》,如實填寫《考試通知單》下端的《江西省自學考試考生健康及安全考試承諾書》,《考試通知單》使用普通A4紙打印,嚴禁偽造、變造或擅自涂改?荚嚂r,考生須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和《考試通知單》方可入場,嚴禁在《考試通知單》正反面做任何標記。
2.自學考試須安排在與國家、省、市網(wǎng)絡平臺互聯(lián)互通的標準化考場內進行。考點設置須遵循“教考分離”原則,考生須實行隨機編排考場。
3.殘疾考生參加自學考試,參照教育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印發(fā)的《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管理規(guī)定》(教學〔2017〕4號)執(zhí)行,需考試機構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便利的條件,應在報考課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向當?shù)卣锌嫁k(教育考試院、教育考試中心)提出正式書面申請,報考結束后不予受理。
4.所有考生必須自覺遵守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防疫要求,嚴格遵守當?shù)匾咔榉揽馗黜椧?guī)定,按要求提供健康證明材料,自覺接受管理。考前,各考區(qū)要向考生開展考試防疫教育,向考生說明考點防疫措施、安檢程序、個人防護注意事項等,讓考生充分知曉有關防疫要求。
5.考試成績于5月中下旬在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wǎng)站公布?忌鐚荚嚦煽冇幸蓡,可在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向所在設區(qū)市教育考試中心(教育考試院)申請查分。查分原則是查有無漏評、分數(shù)漏登或統(tǒng)計錯誤,評分寬嚴不屬于查分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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