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招生考試委員會:
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報名、選課、繳費工作將于5月9日開始,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網上選課、繳費時間:5月9日9時--18日17時,逾期不予辦理。
二、報名對象
本次考試網上報名、選課、繳費對象均為在籍考生。
三、報名辦法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q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報名實施辦法(試行)》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工作要求
(一)所有在籍考生在選課時,須認真閱讀《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節(jié)選)、《考生考試規(guī)則》《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和《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考試作弊入刑的條款。凡網上選課、繳費成功的考生,均視為已知曉并同意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
(二)2015年(含2015年)后未參加過自學考試的在籍考生,須本人攜帶二代居民身份證到自治區(qū)任意旗(縣、市、區(qū))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指靜脈信息采集和現場照相。采集照片時須設置背景為藍色,勿添加帶“年份、考試名稱”的前景和帶“旗(縣、市、區(qū))”字樣的背景。
五、其他
(一) 本次考試我區(qū)僅設呼和浩特市一個考區(qū),所涉及盟市須提前做好準備工作,確?忌軌蝽樌麉⒓涌荚。
對于暫時不再設立考點的盟市,要繼續(xù)做好考生信息采集、免考材料提交、畢業(yè)初審、提供試卷、證書發(fā)放等各項工作,確保自學考試的日常工作正常進行。
(二)考生可在網上申請實踐性環(huán)節(jié)考核(包括實驗、實習、課程設計、畢業(yè)論文(設計)和其他專門技能等),凡未在網上辦理報名、繳費事宜的考生,考核結果將無法記入成績數據庫。
(三) 本次報名不受理免考、轉考申請。申請免考、轉考的時間為每年3月和9月上旬,具體時間見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
以上各項工作的辦理條件及要求參見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自學考試頻道(http://www.nm.zsks.cn/zxks/)。
六、關于考生信息修改的說明
(一)修改程序
1.申請。需要修改信息的考生向考籍所在地盟市招辦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考生信息修改申請表》(以下簡稱《表格》),同時提交信息修改相關證明材料,并在《表格》上簽字確認對所上報材料的真實可靠性負責。
2.初審。盟市招辦對考生上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初審并簽字確認。
3.送審。盟市招辦將通過初審的考生材料包括書面申請書、表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照拍,通過“內蒙古自治區(q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上傳至自治區(qū)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考生申請材料原件留盟市招辦保存。
4.復審。自治區(qū)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將指定專人對考生信息修改進行審核,未畢業(yè)考生由自治區(qū)教育招生考生中心進行修改,已畢業(yè)考生上報教育部考試中心核準,最終結果以教育部學信網數據為準。
(二)申請受理時間?忌畔⑿薷臅r間為每年自學考試報名期間,具體時間詳見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自學考試頻道(http://www.nm.zsks.cn/zxks/),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項。
1.考生只有一次修改信息的機會。
2.考生應對信息修改的真實性負責,如發(fā)現考生利用信息修改從事違紀違法活動,一經查實,自治區(qū)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附件:考生信息修改申請表
內蒙古自治區(qū)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 月 日
內蒙古自治區(qū)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4月 日印發(fā)
附件:考生信息修改申請表
盟市招辦(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項目 |
原內容 |
修改 內容 |
證明材料 |
修改原因 |
審核人 簽字 |
備注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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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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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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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 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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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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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 |
考生承諾:本人承諾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實可靠,并對由此產生的后果負責。
考生簽名:
說明:本表一律黑色碳素筆填寫,字跡清晰,不得涂改。
相關鏈接:內蒙古2017年10月自學考試時間:10月21、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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