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江門考區(qū)自考溫馨提示
廣東省2019年1月自學考試即將到來,你準備好了嗎?為了保障各位考生順利參加考試,請認真閱讀以下注意事項。特別提醒:從2018年10月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實行考生自行打印準考證并使用紙質準考證參加考試。
一、考試時間
2019年1月自學考試將于1月5-6日舉行,考試時間: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二、考試地點
2019年1月自學考試江門考區(qū)共設兩個考點:江門市第一中學、江門市第一中學景賢學校。
請各位考生提前了解清楚到考點的線路,留意考試當天的天氣情況,提前做好赴考準備,安全赴考。因考點車位有限,考試當日將無法滿足考生停車位需求,為避免因無法停車而耽誤考試,請考生選乘公共交通到達考點。
考點詳細地址及公交線路如下:
江門市第一中學
考點地址:江門市江海區(qū)金甌路138號。
公交線路:14路、24路、25路、114路、117路。
江門市第一中學景賢學校
考點地址:江門市躍進路63號。
公交線路:3路、8路、12路、13路、16路、24路、25路、27路、28路、112路(下車點:蓬江大橋北站);6路、29路、41路、45路(下車點:江華路口)。
三、考生自行打印準考證
(一)考試開始前10天至考試結束止,考生可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或通過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公布的其他途徑自行打印準考證。
(二)準考證須用普通A4紙打印,嚴禁擅自涂改,持偽造、變造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按違規(guī)處理。
(三)考生須憑當次報考后網(wǎng)上打印的準考證及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考試,原省自考辦發(fā)放的卡片式準考證不再作為參加考試的憑證。
四、考生可憑準考證查看考場分布情況
1月4日下午5點到6點,考生可憑準考證到考點查看考場分布情況。
五、注意事項
(一)試卷的組成部分
試卷由問卷和答題紙兩部分組成,問卷卷頭標識為:“□年□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考試”+課程名稱+“(課程代碼 □□□□□)”或“□年□月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名稱“試卷”+“(課程代碼 □□□□□)”;答題紙卷頭表現(xiàn)為“□年□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考試”+課程名稱“答題紙”+“(課程代碼 □□□□□)”或“□年□月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名稱“答題紙”+“(課程代碼 □□□□□)”。問卷和答題紙分別標記頁碼,問卷頁碼標為:課程名稱+“試題 第□頁(共□頁)”或課程名稱+“試卷 第□頁(共□頁)”;答題紙頁碼標為:課程名稱+“答題紙 第□頁(共□頁)”?忌鞔饡r必須嚴格按照試卷的作答要求,按試題順序在答題紙指定位置作答。不按規(guī)定作答,答題無效。
(二)考生筆跡確認
考生須按要求在答題紙指定位置認真抄寫“考生筆跡確認”部分規(guī)定的文字,不抄寫者不予辦理省際轉考等業(yè)務。
(三)正確使用答題筆
考生在答題紙“選擇題答題區(qū)”作答時,必須用2B鉛筆將題目答案選項對應信息點涂黑涂滿;其它區(qū)域的書寫或作答,必須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不準用鉛筆、非黑色筆跡的鋼筆或簽字筆以及任何筆跡的圓珠筆;作答時需要畫表、作圖或作輔助線的,為確保答題紙掃描清晰,可先用鉛筆進行畫線、繪圖,再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描黑。不按規(guī)定使用答題筆作答,答題無效。
(四)答題紙注意事項
1.正確使用條形碼。條形碼發(fā)放后,請考生認真核對條形碼上的課程名稱、考場號、座位號、準考證號、姓名,核對無誤后將條形碼橫貼在每張答題紙的“條形碼粘貼處”,粘貼時注意不能超出框外。不按要求粘貼,答題無效。
2.答題紙禁止使用涂改液、改正紙、改正帶;在答題紙上書寫的內容,字體務必端正、清楚,答題紙要保持清潔,不能折疊、污損、弄皺、弄破,以免影響正常掃描。
(五)牢記考試關鍵時間點
考前20分鐘考生憑自己用普通A4紙打印的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接受安全檢查后進入考場。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一律不準進入考場。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門課程考試結束前30分鐘,出場后不能重回考場。
(六)不得攜帶違禁物品進入考場
考生只允許攜帶白色透明水杯、白色透明筆袋和必要的考試文具,如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進入考場。不得攜帶有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手機及各種無線通訊工具和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等其他物品進入考場。如帶上述違禁物品進入考場,不論使用與否,按照規(guī)定均將做違規(guī)處理。
(七)考場不負責保管物品
考生如有攜帶考試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點,請將其放在考場外的“物品放置處”。“物品放置處”只供考生放置物品,考場不負責保管物品,請考生最好不要攜帶貴重物品進入考點。
(八)考試過程進行全程監(jiān)控并錄像
考試進行中和結束后均可通過視頻錄像對考生的違規(guī)行為進行認定。請各位考生誠信考試,嚴格遵守考試紀律。所有作弊考生的相關信息將記錄、保留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對參與替考和找人代考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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