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23年4月自學考試網(wǎng)上報名報考須知
廣東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將于4月15日至16日舉行。報名報考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報名報考時間
新生預報名時間為2月24日10:00至27日12:00,正式報名時間為2月24日10:00至27日17:00。考生報考時間為3月2日14:00至3月5日17:00,繳費時間為3月3日10:00至3月6日17:00。
二、報名條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參加我省自學考試。港澳和臺灣同胞、海外僑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規(guī)定參加我省自學考試。
三、報名報考手續(xù)
首次參加自學考試須先辦理新生報名手續(xù),然后才可選擇課程報考。已進行過新生報名,取得準考證號且個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報考(操作流程見附件1)。對于個人信息資料不完整,如身份證號和姓名為空、缺相片等情況的考生,將不能報考,請考生提前聯(lián)系所在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及時完善個人相關信息,以免影響報考。
(一)新生報名
新生報名分預報名和正式報名兩個階段。
1.預報名。新生通過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網(wǎng)址:https://www.eeagd.edu.cn/selfec/,下同),從【考生入口】通道進行預報名。預報名時考生須錄入個人信息并設置個人密碼,預報名成功后將得到唯一的預報名號,預報名號僅當次有效?忌A報名成功后還須完成本人手機綁定才能進行正式報名。請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學考試考生號和密碼,勿透露給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試院官網(wǎng)以外的第三方網(wǎng)站輸入本人的自學考試考生號和密碼,避免造成個人信息泄露。
2.正式報名。本次正式報名全部網(wǎng)上進行,考生須憑當次預報名號,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通過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進行正式報名(操作可參考附件2)。正式報名成功后將獲得唯一準考證號,所有考生務必牢記?忌矸蒡炞C過程中采集的證件照是考生在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中的存檔照片(見附件3),將用于包括畢業(yè)證照比對在內(nèi)的所有自考業(yè)務辦理。
因面容特征變化等原因無法線上報名或報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過審核的考生,應及時聯(lián)系所在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按指定途徑完成正式報名,2月27日后不再受理。
(二)考生報考
所有考生須通過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的【考生報考】通道報考課程,并進行網(wǎng)上繳費?忌鷪罂紩r如未綁定聯(lián)系手機,則須先完成本人手機綁定方可報考,需要修改已綁定手機的也可通過報考菜單欄的【手機綁定】功能進行解綁和重新綁定。無法自行解綁手機的,可到所在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或其指定單位解綁。
考生可根據(jù)各考區(qū)考位供給情況選擇考區(qū)報考,每個考生每次考試只能報考一次,且只能選擇一個考區(qū)參加考試,在保存或修改報考信息時須進行短信驗證,以確認考生的報考操作,報考時確認的聯(lián)系手機和通信地址將作為各級自學考試辦公室當次考試聯(lián)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務必認真核對,確保準確無誤,因填寫錯誤或填寫他人手機號碼導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擔?忌诖_認報考信息前,須認真核對選擇的考區(qū)和報考課程是否正確?紖^(qū)和報考課程一經(jīng)考生確認,不得增加、刪減、更改,確認報考后所交報考費一旦網(wǎng)上繳納,不予退還?忌U費后必須再次登錄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檢查交費狀態(tài)是否為“已繳費”,以此確認是否報考成功,如遇問題應及時與所在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聯(lián)系?忌鷳苊庠谧詈髸r間報考課程和繳費,以免因停電、網(wǎng)絡堵塞等原因?qū)е洛e過報考和繳費。
因2023年1月自學考試延期到4月1日至2日開考,本次報考時間早于1月自學考試延期考試的開考和成績公布時間,為此,請考生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務必謹慎選擇2023年4月自學考試的報考課程。
四、打印準考證
考生須在考試前10天內(nèi)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上將載明考生參加當次各科考試的座位信息。準考證用普通A4紙打印,嚴禁偽造、變造或擅自涂改,嚴禁在準考證正反面做任何標記。請考生在上述時段內(nèi)及時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向所在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咨詢。
五、參加考試注意事項
(一)所有考生均須憑網(wǎng)上自行打印的當次考試的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含臨時身份證、公安機關出具的用于參加國家教育考試的帶照片的身份證明,不含電子身份證;軍人、港澳和臺灣同胞、海外僑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記的對應證件)及健康信息申報表參加考試。
(二)所有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廣東省2023年4月自學考試疫情防控考生須知(附件4),遵守當?shù)匾咔榉揽叵嚓P規(guī)定和要求?记5天考生應每日如實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官微中進行健康情況申報(申報說明見附件4—1),并在接受考前檢查時向考點工作人員提供。
(三)考生應全程佩戴一次性醫(yī)用或以上級別口罩參加考試,按照所在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和考點的要求,主動配合做好人臉識別技術和人工比對身份證檢查的身份核驗工作?忌鷳䦶目键c現(xiàn)場工作人員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在考點內(nèi)隨意走動,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離,避免近距離接觸、交流,考試結束后迅速離開考點,不聚集。
(四)考生要遵守防疫規(guī)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請考生在考前密切關注省教育考試院的官網(wǎng)、官微以及各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發(fā)布的信息。
六、成績公布與復核申請
(一)成績公布
本次考試成績預計在2023年5月下旬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查詢合格成績,通過省教育考試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詢?nèi)靠荚嚦煽,具體安排請留意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wǎng)站相關信息。
(二)成績復查申請
1.申請復查程序。考生如對本人某科成績有異議的,須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向參加考試所在市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成績復查申請。各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在當次考試成績公布后10個工作日以內(nèi)安排具體受理時間和地點,請考生密切關注所在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公布的具體受理時間和地點,過后不再受理成績復查申請。成績復查僅限于復查答題有無漏評、漏記分、錯記分、加錯分,評分標準、評分細則以及對答題評分寬嚴有異議等問題不在復查范圍之內(nèi)。
2.復查結果告知。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按照相關規(guī)定組織專人進行試卷復查后,復核結果將通過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通知考生,對復查后發(fā)現(xiàn)分數(shù)有誤的還將書面通知考生(按報考時考生確認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請的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咨詢復查結果。
七、違規(guī)處理
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及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違紀作弊考生,并如實將相關信息記入誠信檔案,涉嫌組織作弊、替考等違法犯罪行為的,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廣大考生務必誠信應考。
考試違規(guī)處理事先告知書和違規(guī)處理決定書將按照當次報考時考生確認的聯(lián)系手機和通信地址郵寄。考生也可在成績公布后,通過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查詢違規(guī)處理的相關情況。
八、其他
(一)根據(jù)《廣東省發(fā)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規(guī)范全省教育部門教育考試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fā)改價格〔2022〕442號),我省自學考試筆試課程收費標準為每科52元。
(二)殘疾考生參加自學考試需考試機構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便利的,應在報考課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向當?shù)厥锌嫁k提出正式書面申請,報考結束后不予受理。
(三)報名報考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直接向所在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咨詢(附件5)。其他未盡事宜,請考生密切關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官微、官網(wǎng)及各地自學考試辦公室發(fā)布的相關訊息。
附件:1.廣東省2023年4月自學考試報名報考流程圖
2.廣東省2023年4月自學考試在線報名操作指引
3.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電子相片采集標準
4.廣東省2023年4月自學考試疫情防控考生須知
5.各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官網(wǎng)、公眾號及咨詢電話一覽表
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2月17日
官方通知鏈接:https://eea.gd.gov.cn/tzgg/content/post_40965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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