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2019年10月自考《刑事訴訟學》章節(jié)試題匯總
第六章 回避制度
一、單項選擇題
1在一起搶劫案中,被告人楊某,男,17周歲;被害人陳某,男,19周歲;崔某是楊某的辯護律師,劉某是陳某的訴訟代理人。在本案中,有權申請審判人員回避的人員可以是:(A)
A楊某的母親 B陳某的母親
C崔某 D劉某
2張某是某一公安機關的法醫(yī),在一起刑事案件的法庭審判過程中,張某被法院聘請擔任了該案件的鑒定人。但本案的被告人卻對張某提出了回避的申請。依照有關規(guī)定,有權對張某是否回避作出決定的是:(B)
A公安機關負責人
B該人民法院院長
C本案的合議庭
D本案合議庭的審判長
3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當事人申請審判人員回避的:(C)
A應當在開庭審理之前提出
B可以不提出理由
C可以口頭方式提出
D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
4在一起公訴案件的開庭審理時,被告人申請出庭的某公訴人回避,此時,有權對該公訴人是否應予回避作出決定的是:(D)
A合議庭
B合議庭的審判長
C人民法院院長或審判委員會
D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或檢察委員會
5小李是一起搶劫案的被害人,在該案的偵查階段,小李申請某偵查人員回避,但被駁回,對此,小李可以:(A)
A向作出決定的機關申請復議一次
B向作出決定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一次
C向人民檢察院申請復議一次
D向人民法院申訴
6.檢察員何某曾參與辦理楊某貪污一案的偵查,在楊某被提起公訴后,何某被調到同級人民法院工作。法院刑庭庭長認為何某是本案的偵查人員,熟悉案情,決定讓何參加合議庭的工作。何某應當( B )
A.參加審判
B.主動申請回避,不再接受任務
C.經院長同意后,繼續(xù)參加審判
D.只有在當事人提出回避申請后,才回避
二、多選題
1在下列哪種情形中,當事人的回避申請應被同意:( BC )
A某偵查人員曾被單位做出過紀律處分
B某檢察人員與被害人有救命之恩
C某審判人員接受過雙方當事人吃請
D某偵查人員業(yè)務能力差
2在人民法院中,有權對符合法定理由的回避申請作出決定的人員和組織有:( CD )
A審判員 B合議庭審判長
C人民法院院長 D審判委員會
三、名詞解釋
1.回避:刑事訴訟中的回避是指偵查人員、審判人員、檢察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和鑒定人員在與案件當事人有某種特殊關系時,為避免影響對案件的公正處理,排除其在該案中執(zhí)行職務的訴訟制度。
四、簡答題
1.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符合哪些情形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答:(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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