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校 - 萬題庫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導航
您現(xiàn)在的位置: 考試吧 > 自學考試 > 復習指導 > 經濟類 > 正文

2012年自考金融理論與實務筆記第七章(保險)

  第七章 保險

  第一節(jié) 保險的概念和職能

  識記:

  保險是以契約形式確立雙方經濟關系,以繳納保險費建立起來的保險基金,對保險合同規(guī)定范圍內的災害事故所造成的損失,進行經濟補償或給付的一種經濟形式。

  保險的基本職能是組織經濟補償。保險補償包括危險轉移、損失分攤和實施補償?shù)葍热荨?/P>

  領會:

  保險屬于經濟范疇,它所揭示的是保險的屬性,是保險的本質性東西。從本質上看,保險體現(xiàn)的是一種經濟關系,表現(xiàn)在:(1)保險人與被保險人的商品交換關系;(2)保險與被保險人之間的收入再分配關系。從法律意義上說,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即通過簽訂保險合同,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被保險人以繳納保費獲取保險合同規(guī)定范圍內的賠償,保險人則有收受保費的權利和提供賠償?shù)牧x務。

  可見,保險乃是經濟關系與法律關系的統(tǒng)一,因此有了保險的定義,它具有三個特征:

  1、保險是集合眾多單位和個人的經濟互助關系。

  2、保險費率是運用科學的方法計算出來的,所謂科學的方法即大數(shù)法則。

  3、保險人與被保險人是一種權利對等關系。

  保險實施補償要以雙方當事人簽訂的合同為依據(jù),其補償?shù)姆秶饕幸韵聨讉方面:

  1、被保險人因災害事故所遭受的財產損失;

  2、被保險人因災害事故使自己身體遭受的傷亡和保險期滿應給付的保險金;

  3、被保險人因災害事故依法對他人應負的經濟賠償;

  4、被保險人因另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應用:

  分析保險在現(xiàn)代經濟生活中的意義?

  保險是以契約形式確立雙方經濟關系,以繳納保險費建立起來的保險基金,對保險合同規(guī)定范圍內的災害事故所造成的損失,進行經濟補償或給付的一種經濟形式。

  保險的基本職能是組織經濟補償。保險補償包括危險轉移、損失分攤和實施補償?shù)葍热荨?/P>

  第二節(jié) 保險的種類和原則

  識記:

  按照保險標的進行分類可分為財產保險、人身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證保險。

  按照經營動機分類,可分為營利保險和非營利保險。

  按承保方式分類,可分為逐筆保險、預約保險、流動保險和總括保險。

  按照保險價值在合同中是否予以先確定,可分為定值保險和不定值保險。

  按照承保人分類,可分為單獨保險、共同保險和重復保險。

  按照保險金額分類,可分為超額保險、低額保險、全額保險。

  按照保險期限分類主要是就海洋貨物運輸保險和船舶保險而言,可分為航程保險、定期保險、混合保險和停泊保險四大類

  按照危險種類可分單一危險保險和綜合危險保險。

  按照實施形式為標準可分為自愿保險和強制保險

  按照業(yè)務經營范圍分類,可分為國內保險和涉外保險。

  按照業(yè)務經營項目可分為壽險和非壽險,水險和非水險。

  領會:

  保險在經營中要堅持最大誠信原則、可保利益原則、近因原則和補償原則。

  最大誠信原則?

  1、最大誠信原則的概念。

  最大誠信作為保險的一項基本原則指的是保險雙方當事人在實施保險行為的過程中要誠實守信,不得隱瞞有關保險活動的任何重要事實。

  2、最大誠信原則確定的根據(jù)和目的。

  最大誠信原則是根據(jù)保險的保障性和保險雙方當事人所處的法律地位不同而確定的,目的是為了避免危險活動中發(fā)生欺詐行為,維護保險人的正當權益。

  3、最大誠信原則的基本要求。

  誠信對保險人的要求。保險人不得向被保險人隱匿信息,導致雙方簽訂對自己不利的合同;保險人所簽訂的保險責任和賠款處理的條文明示,不得故弄玄虛,不得欺騙對方。

  誠信對被保險人的要求。告知。首先,申請保險時,要主動地向保險如實陳述關于所要轉嫁危險的重要事實;其次,在保險合同的有效期內,要及時通知保險人所發(fā)生的與保險標的有關的各種情況;最后,保險標的出險時,應向保險人如實告知出險原因和受損情況;保證。即被保險人遵守的保證事項,或者說是被保險人對保險人所盡義務的承諾。保證有明示保證和默示保證兩種。

  可保利益原則?

  1、可保利益原則的概念。

  保險利益指的是被保險人對其所投保的標的所具有的法律上認可的經濟利益?杀@婢褪钱敱kU標的被災害事故破壞后,被保險人所遭受的損失或喪失的權益。

  2、可保利益原則確定的根據(jù)與意義。

  可保利益原則是根據(jù)危險的破壞性和被保險人轉移危險、分散損失的目的確定的。

  保險強調可保利益具有重要意義:1)防止變保險為賭博;2)避免發(fā)生道德危險;3)限定賠償金額。

  3、可保利益的基本要求。

  可保利益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可保利益必須是確定的;2)可保利益必須能計價;3)可保利益必須是合法的;另外,可保利益必須正確量度,必須符合保險時效,保險合同開始生效,被保險人就要有可保利益,保險標的受損時,被保險人必須有可保利益。

  近因原則?

  1、近因原則的概念

  保險所計的近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fā)生損失中起能動決定性作用的因素,并非是損失發(fā)生的時間早晚或空間遠近的概念。

  2、近因原則確定的根據(jù)與目的

  近因原則是根據(jù)保險人對投保的風險有選擇的接受而確定的,目的是為了統(tǒng)一對損失原因的認識,正確確定保險責任,建立處理保險理賠爭議的基礎,及時進行補償。

  補償原則?

  1、補償原則的概念

  補償也稱賠償,是指保險標的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保險人給予被保險人的補償,只能使被保險人在經濟上恢復到受損前的狀態(tài),而不允許被保險人通過索賠損失獲得額外利益。

  2、補償原則確定的根據(jù)和目的

  被償原則是根據(jù)保險職能確定的,目的是為了正確確定損失補償數(shù)額,防止保險中出現(xiàn)投機行為,避免被保險人取得額外利益

  3、補償原則的基本內容

  (1)被償?shù)拇_定與扣除

  保險補償要實現(xiàn)只能使被保險人恢復到受損前的經濟狀態(tài),而不能額外多得利益,其關鍵是正確確定保險補償數(shù)額。分別從財產保險、海上保險、責任保險、保證保險來說明這個問題。

  (2)補償方式

  支付現(xiàn)金、更換、修理,另外還有一種重置的補償方式

  (3)補償相關問題的處理

  第一,代位追償;第二,權利轉讓;第三,損余處理;第四,重復保險。

  應用:

  分析保險的基本原則與應用。從上面列及的概念與目的,要求來分析。

1 2 3 下一頁

  編輯推薦:

  各地2012年10月自考報名時間匯總熱

  考場上得高分的四種答卷策略

  自學考試沖刺背書四步戰(zhàn)略技巧

  自考生臨考需準備6個應試小技巧

文章搜索
萬題庫小程序
萬題庫小程序
·章節(jié)視頻 ·章節(jié)練習
·免費真題 ·模考試題
微信掃碼,立即獲!
掃碼免費使用
大學語文
共計461課時
講義已上傳
18020人在學
管理系統(tǒng)中計算機應用
共計21課時
講義已上傳
7218人在學
政治經濟學(財經類)
共計738課時
講義已上傳
87485人在學
經濟法概論(財經類)
共計21課時
講義已上傳
989人在學
毛概
共計269課時
講義已上傳
16493人在學
推薦使用萬題庫APP學習
掃一掃,下載萬題庫
手機學習,復習效率提升50%!
版權聲明:如果自學考試網所轉載內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lián)系800@exam8.com,我們將會及時處理。如轉載本自學考試網內容,請注明出處。
官方
微信
掃描關注自考微信
領《大數(shù)據(jù)寶典》
報名
查分
掃描二維碼
關注自考報名查分
看直播 下載
APP
下載萬題庫
領精選6套卷
萬題庫
微信小程序
幫助
中心
文章責編:zhongzex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