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執(zhí)業(yè)藥師《藥事管理與法規(guī)》基礎知識點:化學藥品說明書寫要求
藥品名稱按下列順序列出:
(1)通用名稱:中國藥典收載的品種,其通用名稱應當與藥典一致。藥典未收載的品種,其名稱應當符合藥品通用名稱命名原則。
(2)商品名稱:未批準使用商品名稱的藥品不列該項。
(3)英文名稱:無英文名稱的藥品不列該項。
(4)漢語拼音。
功能主治/適應證
應當根據(jù)該藥品的用途,采用準確的表述方式,明確用于預防、治療、診斷、緩解或者輔助治療某種疾病(狀態(tài))或者癥狀。
規(guī)格
指每支、每片或其他每一單位制劑中含有主藥(或效價)的重量或含量或裝量。生物制品應標明每支(瓶)有效成分的效價(或含量及效價)及裝量(或凍干制劑的復溶后體積)。
表示方法一般按照中國藥典要求規(guī)范書寫,有兩種以上規(guī)格的應當分別列出。
用法用量
(1)應當包括用法和用量兩部分。需按療程用藥或者規(guī)定用藥期限的,必須注明療程、期限。
(2)應當詳細列出該藥品的用藥方法,準確列出用藥的劑量、計量方法、用藥次數(shù)以及療程期限,并應當特別注意與規(guī)格的關系。
(3)用法上有特殊要求的,應當按實際情況詳細說明。
不良反應
應當實事求是地詳細列出該藥品不良反應。并按不良反應的嚴重程度、發(fā)生的頻率或癥狀的系統(tǒng)性列出。
禁忌:應當列出禁止應用該藥品的人群或者疾病情況。
注意事項
(1)列出使用時必須注意的問題,包括需要慎用的情況(如肝、腎功能的問題)。
(2)影響藥物療效的因素(如食物、煙、酒)。
(3)用藥過程中需觀察的情況(如過敏反應,定期檢查血象、肝功、腎功)及用藥對于臨床檢驗的影響等。
(4)濫用或者藥物依賴性內容可以在該項目下列出。
藥物相互作用
(1)列出與該藥產生相互作用的藥品或者藥品類別,并說明相互作用的結果及合并用藥的注意事項。
(2)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的,應當在該項下予以說明。
貯藏
具體條件的表示方法按《中國藥典》要求書寫,并注明具體溫度。如:陰涼處(不超過20℃)保存。
生物制品應當同時注明制品保存和運輸?shù)沫h(huán)境條
包裝的書寫要求:
包括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及包裝規(guī)格,并按該順序表述。
例:根據(jù)《化學藥品和治療用生物制品說明書規(guī)范細則》,說明書【用法用量】項中的內容不包括(B)
A.用藥劑量 B.中毒劑量 C.計量方法 D.用藥次數(shù) E.療程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