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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材料選擇題,下附3道題
妊娠早期是胚胎器官和臟器的分化時期,最易受外來藥物的影響引起胎兒畸形。胎兒形成期,器官形成過程已經(jīng)大體完成并繼續(xù)發(fā)育,某些藥物仍可導致胎兒發(fā)育異常。
1、妊娠期用藥需謹慎,屬于胚胎器官和臟器的分化時期是:
A、妊娠1~2周
B、妊娠4~6周
C、妊娠3~12周
D、妊娠12~27周
E、妊娠28周以后
答案:C
解析:受精后3周至3個月是胚胎器官和臟器的分化時期。
2、受精半個月以內(nèi),用藥的影響是:
A、牙釉質(zhì)發(fā)育不全
B、抑制胎兒神經(jīng)活動
C、導致胎兒嚴重出血
D、幾乎見不到藥物的致畸作用
E、可產(chǎn)生形態(tài)或功能上的異常而造成畸形
答案:D
解析:受精后18天左右,胚胎細胞尚未分化,藥物此時的作用只能導致胚胎死亡或無影響,基本上不導致畸形
3、關于妊娠期婦女用藥原則,說法錯誤的是:
A、可以適當選用試驗性藥物
B、選用對胎兒危害較小的藥物
C、可用可不用的藥物應盡量不用或少用
D、用藥必須有明確的指征和適應證
E、用藥必須注意孕周,嚴格掌握劑量、持續(xù)時間,病情控制后及時停藥
答案:A
解析:妊娠期婦女如有用藥的必要,則應注意以下七項原則:
(1)用藥必須有明確的指征和適應證。
(2) 可用可不用的藥物應盡量不用或少用。尤其是在妊娠的頭 3 個月,能不用的藥或暫時可停用的藥物,應考慮不周或暫停使用。
(3) 用藥必須注意孕周,嚴格掌握劑量、持續(xù)時間 。堅持合理用藥,病情控制后及時停藥 。
(4) 當兩種以上的藥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療效時,應考慮選用對胎兒危害較小的藥物 。
(5)巳肯定的致畸藥物禁止使用。如孕婦病情危重,則慎重權衡利弊后,方可考慮使用 。
(6)能單獨用藥就避免聯(lián)合用藥,能用結(jié)論比較肯定的藥物就不用比較新的藥物。
(7) 禁止在孕期用試驗性用藥,包括妊娠試驗用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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