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放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本溪考區(qū))服務指南
市考試評價中心發(fā)放本溪考區(qū)部分資格考試合格證書(職稱類證書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稱科發(fā)放),發(fā)放方式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電子證書
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 》(人社廳發(fā)〔2021〕97號)文件規(guī)定,自2021年12月17日起,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電子證書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www.cpta.com.cn)進行下載和查詢驗證,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紙質證書
推行電子證書后,紙質證書仍按照原方式制發(fā)。已制發(fā)的紙質證書遺失、損毀,或者逾期不領取的,不再辦理補發(fā)。
(一)郵寄領取
為方便考生領取紙質證書,考生可選擇郵寄服務方式領取證書。
1.申請郵寄流程
(1)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下載證書郵寄申請表(附件1),填報相關信息。
(2)考生將證書郵寄申請表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發(fā)送到考試評價中心郵箱(領取二級建造師證書需另外提供免冠2寸證件照,用于粘貼證書)。
(3)考試評價中心接收材料并核準信息后,2-3個工作日內將證書寄出。
2.郵寄證書注意事項
(1)考生提出申請前須核準自己的合格信息。
(2)申請信息內容填寫要求準確、清晰,簽字必須為手寫,申請材料發(fā)出后,請電話告知,做好接收準備。
(3)考生要確保聯(lián)系方式暢通,如影響投遞后果自行承擔。
(4)考生必須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簽收,考生簽收的郵件包含考試合格證書、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具體填寫內容見附件2)。郵寄費用按郵政部門收費標準采取到付方式由考生支付。如因虛假信息或拒絕配合投遞簽收要求的,郵政投遞員有權收回證書郵件,相關費用由考生在現(xiàn)場領取證書時補交。
3.聯(lián)系方式
(1)郵寄信箱:KSPJZX@163.COM (“考試評價中心”首字母)
(2)聯(lián)系電話:024-47133169
(二)現(xiàn)場領取
1.辦理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20;下午13:00—16:30
2.辦公地址:本溪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二樓(原消防勞動大廈,本溪市考試評價中心208辦公室)。
3.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領取二級建造師證書需另外提供免冠2寸證件照,用于粘貼證書)。
(2)因故本人不能領取合格證書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為領取,需持考試合格人員、代辦人員身份證原件。
(3)《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隨證書一同發(fā)放,存入本人人事檔案。
(4)請現(xiàn)場領取人員按辦公樓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履行登記手續(xù),有序進入辦公場所。
三、其他事項
(一)應試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第十條處理。
(二)證書相關業(yè)務咨詢電話:47133169、47133167
附件1:證書郵寄申請.docx
本溪市考試評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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