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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試指導思想

初中畢業(yè)化學學業(yè)考試是依據(jù)《全日制義務教育化學課程標準(修訂稿)》(以下簡稱《化學課程標準》)進行的義務教育階段化學學科的終結性考試?荚囈欣谌尕瀼貒医逃结,推進素質教育;有利于體現(xiàn)九年義務教育的性質,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有利于中學化學課程改革,培養(yǎng)學生的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減輕學生過重的負擔,促進學生生動、活潑、主動學習。

初中畢業(yè)化學學業(yè)考試應考查學生對化學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學生的科學探究能力。學業(yè)考試的試題應注重與學生社會實踐和生活實際的聯(lián)系,特別是在具體化學問題情境中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問題和把握運用規(guī)律的能力,積極引導初中化學教學朝著全面落實化學課程標準所設定的目標、整體提高學生化學科學素養(yǎng)的方向推進,杜絕偏題、怪題。

二、考試內容與要求

(一)考試范圍

《化學課程標準》中內容標準所要求的內容。即科學探究、身邊的化學物質、物質構成的奧秘、物質的化學變化、化學與社會發(fā)展五個部分。

(二)內容和要求

初中畢業(yè)化學學業(yè)考試應根據(jù)《化學課程標準》的要求,考查化學課程中基本的、核心的內容,并注意學科內各部分內容的合理分布。

為了便于考查,我們將認知性學習目標的內容按考試要求,由低到高分為三個層次(依次用A、B、C表示):即知道、了解、理解,一般高層次的要求包含低層次的要求。各層次的含義分別為:

知道(包括記住、說出、列舉、找到等):對學習過的化學基礎知識內容能記憶和再認。記住有關的化學概念、定律、原理的描述;化學用語的意義和表達形式;有關物質的俗稱、性質、制法、用途;圖形、符號的意義;常用儀器的名稱、性能和用途;化學反應的現(xiàn)象等。即知道“是什么”。

了解(包括認識、看懂、識別、能表示等):對所學的化學知識有初步認識,能夠正確復述、再現(xiàn)、辨認或直接使用。即知道“為什么”。

理解(包括解釋、說明、區(qū)分、判斷等):領會所學化學知識的含義及其適用條件,能夠正確判斷、解釋和說明有關化學現(xiàn)象和問題,能夠運用所學的知識進行必要的分析、類推、計算和論證一些具體的化學問題。即能夠“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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