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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棗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

來源:棗莊市教育局 2014-4-10 18:59:10 要考試,上考試吧! 萬題庫
棗莊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4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日前公布,2014年棗莊中考時間為6月10日、11日,報名時間為4月21日-25日。

  棗莊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4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

  各區(qū)(市)教育局,市直有關學校:

  為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深入推進素質教育,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根據《關于實行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深化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見》(棗政辦發(fā)〔2010〕15號)文件精神,現提出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見,請遵照執(zhí)行。

  一、招生范圍與招生計劃

  (一)招生范圍

  1.區(qū)(市)國辦高中面向所在區(qū)(市)各初中學校招生。

  2.棗莊三中面向市中區(qū)及市直學校招生(鑒于歷史原因,山亭區(qū)應屆畢業(yè)生可報考棗莊三中);棗莊市實驗中學(依托棗莊三中)面向中心城區(qū)招生。

  3. 以下情況需取得市教育局核準的廣告?zhèn)浒肝奶枺?/P>

  (1)省高水平運動員試點學校、省體育傳統(tǒng)項目學校、省藝術教育示范校(見附件1)可面向全市招收符合該校有關項目的藝體特長生。

  (2)自主招生范圍原則上在本區(qū)(市)內進行;鑒于棗莊市實驗中學的引領性、實驗性辦學定位,經審批后可面向全市實施。

  (3)民辦學校經申請,可面向全市招生。

  (二)招生計劃

  1.招生計劃:各學校參照近三年應屆畢業(yè)生數、生源數、學生學業(yè)水平合格率等因素科學合理地制訂當年招生計劃,經市教育局審核并報省教育廳核準后,統(tǒng)一下達。學校必須按計劃招生,錄取中不得擅自變更,對于突破招生計劃的學校,一律不予注冊擴招學生學籍。

  2.自主招生計劃:學?筛鶕k學特色,招收符合招生范圍和條件、綜合素質評價等第為B級及以上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一般不超過正榜計劃數的12%(含在正榜計劃中)。

  3.指標生計劃:公辦高中學校均實行指標生錄取政策。指標生計劃不低于正榜計劃的65%,由區(qū)(市)分配到轄區(qū)內初中學校。指標生的分配原則:以初中在籍畢業(yè)生數和素質教育工作評價(其中規(guī)范辦學行為、控制輟學、往屆學業(yè)考試合格率、省市級規(guī)范化學校作為重點評估指標)得分各占50%權重進行分配。分配方案由各區(qū)(市)教育局制定。

  4.藝體特長生招生計劃:公辦高中學校按棗教發(fā)〔2014〕24號文件招收藝體特長生。

  5.三限生計劃: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門關于2012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guī)范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教辦〔2012〕4號)文件精神,公辦學校招收“三限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收高中學生計劃數的20%。

  全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見附件2。

  二、招生宣傳

  1.嚴肅招生紀律:各學校要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十不準”規(guī)定:不準進入初中學校宣傳;不準突破招生計劃招生;不準跨招生范圍招生;不準招收已被其他學校按規(guī)定程序錄取的學生;不準搶拉或買賣生源;不準超標準多收費、提前收費;不準舉辦復讀班或招收往屆生插班復讀;不準強迫考生填報某個志愿;不準以志愿填報不符合要求為由阻止學生在校學習;不準扣留學生報名所需材料。

  2.規(guī)范招生簡章:各高中學校要將招生簡章報市教育局審批。招生簡章內容包括:(1)招生范圍、招生計劃;(2)招生錄取程序與辦法(包括自主招生、藝體特長生、三限生);(3)報名咨詢電話、聯系人;(4)考試與測試具體安排;(5)收費辦法;(6)考試與錄取監(jiān)督機制。

  三、報名與志愿填報

  (一)報名時間

  4月21日-25日,逾期不予辦理。

  (二)報名地點

  轄區(qū)內由各區(qū)(市)教育局負責(山亭部分學生報考棗莊三中由山亭區(qū)教育局組織)。應屆畢業(yè)生在初中學校報名;往屆及回原籍的,憑戶籍和學籍證明(加蓋就讀學校及區(qū)<市>級學籍管理章),并提供綜合素質評價手冊,到戶籍所在區(qū)(市)教育局指定地點報名。

  (三)報名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具備報名資格:(1)具有本市戶籍并完成義務教育的學生;(2)持有本市常住戶口在外地就學的初中畢業(yè)生;(3)在本市注冊學籍接受完義務教育的外商及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4)能堅持學習的殘疾學生與其他學生同等對待。

  2.下列情況不得報名:(1)高中階段(普通高中、職業(yè)學校、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在籍或畢業(yè)生;(2)在既往學業(yè)考試中被取消考籍或錄取資格的;(3)未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4)戶口不在本市且不符合相關政策規(guī)定的。

  (四)報名辦法

  1.報名時須交驗以下證件:

  本市的提供家庭居民戶口薄或戶籍證明。

  外商及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要提供:(1)居住證;(2)房產證或房產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房屋租賃證(一年以上);(3)父母一方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社會保險證明,或工商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一年以上)。

  2.按普通或藝體分類報名,不得兼報。

  3.資格審核:報名點將學生本人、戶籍、學籍三對照,凡戶籍與學籍名不符、本人與學籍照片不符及未提供有效手續(xù)的均不受理。區(qū)(市)將報名材料與學籍信息比對,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其報名資格,往屆生在上報信息中標注。

  4.繳費:根據《棗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行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深化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棗政辦發(fā)〔2010〕15號)文件要求,各區(qū)(市)于4月30日前將應繳款項上繳至市教育局(往屆生及回原籍的考生,按有關考試費用標準報名時交至報名點)。

  5. 志愿填報:分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報考棗莊三中、棗莊市實驗中學、棗莊八中、滕州一中、滕州二中(以上學校之間不可兼報)為第一志愿的學生,可填報符合招生范圍的第二志愿,可自愿選擇參加“三限生”錄取。

  學生須填寫“普通高中志愿填報表”(見附件3),經報名點審查人審核簽名、錄入報名系統(tǒng)打印“報名學生名單”、學生本人簽字確認后,報區(qū)(市)教育局存檔備查。凡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取消其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

  四、文化課命題的原則要求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歷史、生物、地理學科的命題以教育部2001年頒布的全日制義務教育初級中學各學科課程標準(實驗稿)、各學科教科書及初中學業(yè)考試說明為依據;思想品德以教育部2003年頒布的九年義務教育初中思想品德課程標準、教科書及初中學業(yè)考試說明為依據;近三年難易程度基本保持一致。各科試題均分為第Ⅰ卷和第Ⅱ卷兩部分(語文學科除外)。第Ⅰ卷為選擇題,數量控制在三分之一以內(英語學科除外);第Ⅱ卷為非選擇題。

  學科命題堅持以國家課程標準為指導,突出本學科的學習特點;注重考試評價的發(fā)展功能,促進知識與能力、過程與方法、情感態(tài)度與價值觀的交融和整合;注重考查學生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分析與解決問題的運用能力;注重理論與實踐、學科之間的融合,突出適應學習型社會的需要。通過實行全面考查、多次考試、“分數+等第”呈現等措施,逐步改變以考試成績簡單相加作為高中學校唯一錄取標準的做法,充分發(fā)揮考試評價的正確導向作用。

  五、考試

  (一) 2011級初中學業(yè)文化課考試: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及分值

考試形式

610

(周二)

上午

800—1000

語文 120

1.閉卷;

2.不可用計算器;

3.語文僅有答題紙、其他科目均含答題紙和答題卡。

下午

1500—1700

物理 70

化學 50

(合卷)

611

(周三)

上午

800—1000

數學 120

1040—1200

思想品德50

50

(合卷)

下午

1500—1700

英語(含聽力)

120

  準考證發(fā)放時間:5月12日。

  考點設置與辦考:各考區(qū)按相對集中的原則設立考點。

  (二)信息技術:采用上機考試辦法,詳見《信息技術考試實施方案》(見附件4),成績以等第形式表達。

  (三)實驗操作:依據《實驗操作考試實施方案》(見附件5)實施,成績以等第形式表達。

  (四)體育與健康科目:依據《體育考試實施方案》(見附件6)進行,滿分50分。

  (五)2012級初中學業(yè)地理和生物考試:由區(qū)(市)組織實施(參照2011級),報名工作于4月 30日前結束。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及分值

考試

形式

612

(周四)

下午

1500—1620

生物 50

地理 50

(合卷)

閉 卷

  (六)藝體特長生考試:各高中學校按照《棗莊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4年全市普通高中藝體特長生專業(yè)考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棗教發(fā)〔2014〕24號)于4月5日前提交專項測試和錄取方案,報市教育局體衛(wèi)藝科審批、基教科備案后實施。測試結果(含學生姓名、學籍號、身份證號、測試項目名稱、測試準考證號、原始成績及等第)于4月20日前,刻盤報市教育局體衛(wèi)藝科。

  (七)自主招生考試:招生學校需填報自主招生特色項目申報表(見附件7),參加自主招生測試的學生應填報“自主招生推薦確認表”(見附件8),經所屬教育局審批,在棗莊教育網公示后方可實施。自主招生實施方案見附件9。

  六、評卷與成績公布

  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評卷和成績發(fā)布,成績記入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作為義務教育證書發(fā)放和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錄取時,按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體育學業(yè)考試的原始成績,思想品德、歷史合卷成績的90%,生物、地理合卷成績的60%相加后納入錄取總分。

  7月12日后,可通過棗莊教育網和第一志愿學校網站查詢成績。市、區(qū)(市)教育局及高中學校三級設專人負責招生政策解讀,實行陽光招生,利用家長會、班會、公告欄和網站發(fā)布等方式加強政策宣傳指導工作。

  七、錄取

  (一)錄取依據與方式

  各學校按公開公正原則及招生政策相關要求確定錄取分數線,參照考試考查科目、基礎性發(fā)展目標評價認定等第綜合擇優(yōu)錄取;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得被其他學校二次錄取;未參加學業(yè)考試和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不予錄取和注冊。

  在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yōu)先錄取基礎性發(fā)展目標評價、考查科目等第高的考生。

  (二)錄取照顧政策

  根據以下所列項目只記取最高項,均不累加。

  1.根據魯政聯〔2012〕1號等文件,軍人烈士子女,國家確定三類及以上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西藏自治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及以上島嶼部隊以及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崗位工作的現役軍人子女,降低40分錄取;烈士子女,作戰(zhàn)部隊、國家確定一、二類艱苦邊遠地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現役軍人子女,降低20分錄取;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少數民族考生,駐一般地區(qū)部隊的現役軍人子女,降低10分錄取。

  2.應屆初中畢業(yè)生且在初中階段: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比賽并獲得國家級二等獎及以上的可降低10分、獲得全省一等獎的可降低5分參加錄取;獲得國家發(fā)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權證書且參加全市中小學實踐與創(chuàng)新技能大賽獲棗莊市級二等獎及以上并與專利同一項目、排名前兩位者,可降低5分參加錄取。

  3.按照棗發(fā)〔2009〕15號文件規(guī)定,獨生子女類考生經所在區(qū)(市)和市計劃生育部門逐級審核確認后降低5分錄取。

  符合條件者填寫《特殊考生審核表》(見附件10)或《獨生子女資格審查表》(另文下發(fā)),憑原始材料及復印件經有關部門審核蓋章、審查人簽名、初中學校及班級公示一周無異議后,屬現役軍人子女的相關材料由各區(qū)(市)人武部匯總報棗莊市軍分區(qū)政治部,其他考生材料由初中學校集體報所在區(qū)(市)教育局匯總造冊(含學籍號、姓名、準考證號、畢業(yè)學校、特殊考生詳細類別),連同原件于5月21日前報市教育局復核(獨生子女類由市計生部門審核)。逾期視為棄權,不予受理。

  (三)錄取程序和辦法

  按志愿依次錄取統(tǒng)招生(含自主招生、藝體特長生)、指標生、“三限生”。

  1.錄取統(tǒng)招生。學生基礎性發(fā)展目標評價及考查科目等第均為C級及以上,按照錄取總成績實際得分由高到低錄取,應優(yōu)先錄取基礎性發(fā)展目標評價和考查科目等第高的考生。

  自主招生與藝體特長生須按經審批公示后的招生方案錄取,藝體特長生必須按有關政策與計劃單獨劃線錄取。

  2.錄取指標生。對符合招生條件、基礎性發(fā)展目標評價及考查科目成績達到C級及以上的應屆考生,依據錄取總成績實際得分、按不低于正榜招生計劃總數的65%實行降分控制錄取。應屆在籍非擇校農村初中學校考生最低降30分、應屆在籍非擇校城區(qū)初中學校考生最低降15分,各初中學校以完成分配指標為最低控制分數線;區(qū)(市)根據各自實際,也可實行在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按分配計劃進行錄取。對不能完成的錄取指標,調劑到其他正榜計劃。

  3.錄取“三限生”。根據經物價、財政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嚴格按政策和計劃招生,不準擴大或變相擴大招生人數。嚴禁在招生計劃外以借讀生、代培生、旁聽生、自費生、特長生等名義招生并收費。

  普通高中的錄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安排,各學校按本意見制定的錄取方案經所屬教育局審查核準、在棗莊教育網公示后,方可實施。

  八、加強領導,確保高中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荚嚢踩

  考試安全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要務。市教育局成立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基礎教育科),負責招生工作的管理與協(xié)調。各區(qū)(市)要成立相應機構,認真落實各項招生政策,切實做好考務組織和安全保密等工作。應采取選派與對調監(jiān)考員、電子監(jiān)控、網上巡查及電子屏蔽等方式辦考,確保組織嚴密、試卷安全、辦考規(guī)范、公平公正。要加強考場管理,認真選派和培訓監(jiān)考工作人員,加強對考生的思想教育和考風考紀教育,采取得力措施,嚴肅考試紀律,確?荚囉行ы樌麑嵤。對考試中發(fā)現的違紀、舞弊案件,要高度重視,嚴肅對待,發(fā)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因管理不善或監(jiān)考人員不負責任造成考場紀律松懈、出現大面積作弊雷同卷的,除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外,并取消下年度設立考點資格。

  (二)加強制度建設,確保招生信度

  1.公示制度。招生方案、招生過程、學生基礎性發(fā)展目標評價、特殊考生、自主招生、藝體特長生考試、體育考試等,必須按工作規(guī)程在市、區(qū)(市)局和學校網站、公告欄等媒體上向社會公開。

  2.誠信制度。建立初中學業(yè)考試、基礎性發(fā)展目標評價、報名與招生錄取的誠信機制。參與招生各個環(huán)節(jié)的人員應簽訂責任書,建立誠信檔案,采取有效措施嚴格履行責任和義務。

  3.監(jiān)督制度。積極配合紀檢監(jiān)察部門實行全程監(jiān)督,制定相應措施接受社會監(jiān)督。

  4.信息保密制度?荚囋汲煽兗颁浫⌒畔H限管理部門和高中學校內部工作使用。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和高中學校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借口提供給任何單位或個人。學生成績不得用于公布名次、學校排名和評價獎懲教師。

  5.責任追究制度。工作中的失職、弄虛作假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要嚴格追究責任并從嚴處理。

  (三)嚴肅招生紀律,規(guī)范招生秩序

  區(qū)(市)教育局要根據本意見制定具體工作細則并組織實施。

  高中學校擬在各類媒體宣傳的招生簡章、錄取程序、招生方案等要符合省、市規(guī)定,且經市教育局審批備案獲得廣告發(fā)布文號。

  高中招生相關政策將通過棗莊教育網(http://www.zzjyw.cn)、區(qū)(市)教育局網站、高中學校校園網及時發(fā)布。

  咨詢電話:3324615 8688228 3318365

  電子郵箱:xxwgjb-zz@163.com z3324615@126.com

  點擊下載附件

  附件:1.省高水平運動員試點學校、省體育傳統(tǒng)項目學校、省藝術教育示范校名單

  2.棗莊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3.棗莊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報表

  4.棗莊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技術考試實施方案

  5.棗莊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實驗操作考試實施方案

  6.棗莊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體育考試實施方案

  7.棗莊市2014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特色項目申報表

  8.棗莊市2014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推薦確認表

  9.棗莊市2014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實施方案

  10.棗莊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特殊考生審核表

  棗莊市教育局

  2014年4 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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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責編:zhouxin1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