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科目和范圍
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jīng)濟法、稅法。
考試范圍: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財政部考委會)在發(fā)布的考試大綱中確定。
四、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為閉卷、筆試。
五、考試具體時間安排
2009年8月28日 下午2:00—5:00 審 計
2009年8月29日 上午9:00—11:30 稅 法
下午2:00—5:30 會 計
2009年8月30日 上午9:00—11:30 經(jīng)濟法
下午2:00—5:00 財務成本管理
六、 輔導教材
考試輔導教材沿用2008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輔導教材,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根據(jù)財政部考委會發(fā)布的考試大綱,編輯出版新版《法規(guī)匯編》。
應考人員可在報名時自愿訂購考試輔導教材和法規(guī)匯編。
七、新舊考試制度的銜接
(一)符合條件的考生可以參加原考試制度下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或參加新考試制度下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
(二)參加原考試制度下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全部5個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頒發(fā)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全科考試合格證書。
未取得5個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從2006年度至2009年度取得的單科合格成績,于2010年轉換為新考試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績。其中,“財務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績,轉換為新考試制度下的“財務成本管理”和“公司戰(zhàn)略與風險管理”兩個科目的合格成績。在新考試制度下,以轉換方式取得的科目合格成績有效期限統(tǒng)一到2013年。
(三)參加新考試制度下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的考生,從2005年度至2008年度取得的單科合格成績,于2009年自動轉換為新考試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績。其中,“財務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績,轉換為新考試制度下的“財務成本管理”和“公司戰(zhàn)略與風險管理”兩個科目的合格成績。轉換后,以轉換方式取得的科目合格成績有效期限統(tǒng)一到2013年。
(四)2009年3月23日前,凡已獲準免試或豁免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部分考試科目的考生,其免試或豁免的考試科目,比照前款規(guī)定轉換。
八、其他事項
有關試卷評閱、成績認定和核查等相關事項請登錄吉林省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網(wǎng)站www.jlicpa.org.cn查閱。
吉林省財政廳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二OO九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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