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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重要考點(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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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點】出資的法律效果

  1.認繳出資的法律效果:針對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人

  (1)負擔出資義務:義務為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所規(guī)定的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的股東在一定條件下須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充清償責任;

  (2)影響設立登記:認足岀資后,才能向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3)股東權利的主張:

  ①公司成立后,應向出資人簽發(fā)出資證明書、設股東名冊,出資人正式成為股東,可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谟幸恍┕蓶|權利只能按照實繳出資比例行使,如盈余分配權、新股優(yōu)先購買權;

  (4)清算財產的范圍:公司解散時,公司因股東未繳納出資(包括到期應繳而未繳的出資和合法的繳納期限尚未屆滿的出資)而享有的對股東之債權應列為清算財產。

  2.認購股份的法律效果:針對發(fā)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發(fā)起人

  (1)負擔出資義務:發(fā)起人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在一定條件下須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充清償責任;

  (2)影響設立登記:發(fā)起人認足出資后,應當選舉董事會和監(jiān)事會,由董事會申請設立登記;

  (3)公司成立后,發(fā)起人正式成為股東;

  (4)發(fā)起人繳足認購之股份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5)公司解散時,股東尚未繳納的出資列為清算資產。

  3.實繳出資的法律效果:針對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

  (1)原屬股東的貨幣轉歸公司所有,原屬股東的非貨幣財產的財產權移轉至公司。

  (2)有限公司股東和發(fā)起設立之股份公司發(fā)起人實繳出資時無需驗資。募集設立之股份公司需要驗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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