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科目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科,考生須一次通過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資格證書。
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3科,考生可在連續(xù)兩個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后,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yè)資格證書。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時間2.5小時),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計算機網絡閱卷。
請考生注意: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答題注意事項(答題卡首頁);
2、嚴格按照指導語要求,根據(jù)題號標明的位置,在有效區(qū)域內作答;
3、為保證掃描質量,須使用黑色字跡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作答。其余4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閱卷工作按人考中心函[2009]84號要求執(zhí)行。
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忌鷳紩r,應攜帶黑色字跡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計算器?紙錾蟼溆胁莞寮,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采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tǒng)PTMIS》,按滾動考試進行管理,類別、級別、專業(yè)及科目代碼如下:
六、考試用書
為便于考生學習,民政部組織專家重新修訂了全國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部分科目考試大綱和全部考試指導教材,由中國社會出版社印制發(fā)行。請考生注意:
(一)《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科目考試大綱已進行修訂,2010年該科目考試命題以新修訂大綱為依據(jù),請注意大綱的最新變化和最新要求。
(二)2010年《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五個科目的考試指導教材均已進行修訂。
(三)中國社會出版社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二龍路甲33號新龍大廈310室,郵政編碼:100032,傳真:66080880
七、考試收費
按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08]270號)的規(guī)定及江西省發(fā)展改革委、江西省財政廳《關于核定我省人事部門部分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贛發(fā)改收費字[2008]580號)的有關規(guī)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每人每科50元;《社會工作實務(中級)》每人每科68元(其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每科上繳12元,社會工作實務(中級)每科上繳18元)。
請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認真做好各環(huán)節(jié)工作,確?荚図樌M行。
附件:201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江西考區(qū)考務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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