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
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做好2011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1〕1號),現將我市的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一)網上報名
全省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3月1日9:00-4月1日17:00。
全省考生在上述時間內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忌鷳獙μ峤坏膱罂夹畔⒑拖嚓P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不真實、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二)交費及報名確認
我市定于2010年3月28日至4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為受理考生的“報名確認”時間?忌騿挝怀指郊蟮摹皥罂疾牧稀钡绞袑I(yè)技術資格考試受理處進行“報名確認”并交費(繳費方式:①使用銀聯標志的儲蓄卡或信用卡繳費;②開具《中山市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到指定銀行繳費),完成報名手續(xù)。地點:中山市民生路38號,市政府民生辦公區(qū)二樓15-17號窗口,電話:88887183。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
6月11日 |
下午14:00-16:00 |
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中級) |
6月12日 |
上午9:00-11:00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
下午14:00-16:00 |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 |
下午14:00-16:30 |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
三、考試方式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科,考生須一次通過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證書。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3科,考生須在連續(xù)兩個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證書。
(二)《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采用計算機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注意事項: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2.在答題卡劃定的題號和區(qū)域內作答;3.必須使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作答。其余4科(含中級2科、初級2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計算器。
(四)草稿紙由考點配發(fā),考后與試卷一并收回。
四、其他
(一)考場設置
主考場設在廣州,考試的詳細地址將在準考證上標明。
(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必須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
(三)證書發(fā)放方式
我市考生證書由市人力資源考試院發(fā)放,發(fā)放時間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 www.gdzs.lss.gov.cn)公告。
(四)收費
按照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財政廳粵價〔2008〕103號文規(guī)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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