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觀的兒童社會工作
定義:兒童社會工作是面向整個社會的,是社會工作的宏觀領域。它主要包括:
1、推動有關兒童的立法
兒童社會工作的重要任務是推動政府在兒童福利、權益保護方面的立法,敦促政府在兒童營養(yǎng)、衛(wèi)生等方面的投入,并積極為政府出謀劃策,提出更多關于兒童福利方面的建議和意見。
2、促進對兒童的養(yǎng)育
兒童社會工作就是要通過多方面的努力,促進對兒童的良好的養(yǎng)育。首先是保證兒童的營養(yǎng);其次是保證兒童有良好的居住環(huán)境。
3、推動兒童教育事業(yè)
包括:推動義務教育法的落實;提高家庭教育的質量;宣傳現代化的教育思想,提高全社會的教育意識和教育思想水平;幫助兒童養(yǎng)成健康心理;指導兒童與其他兒童友好相處,學會在集體中生活;教會他們面對生活中的各種問題等。
4、創(chuàng)造兒童快樂成長環(huán)境
游戲和娛樂是兒童生活的一部分,兒童社會工作者需要通過多方面的工作,為兒童開展好游戲和娛樂活動提供條件。
5、加強兒童衛(wèi)生保健
一是婦嬰保健,即減少嬰兒死亡率;二是學校衛(wèi)生工作,即通過傳染病的預防、健康教育等方法促成兒童健康發(fā)育成長,減少疾病的發(fā)生,全面提高其身體素質。
6、開展兒童家庭服務
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對家庭中兒童權益的保護;二是針對親子關系和兒童教育方面的服務,使父母與兒童之間、兒童與其他家庭成員或鄰里之間愉快、友好地相處;三是在社會上建立對個別“問題”兒童的服務機制等。
7.增強兒童權益的保護
通過流浪兒童救助、輟學失學兒童助學、發(fā)展偏差兒童矯治、殘疾兒童康復等手段,保護兒童的合法權益;保護兒童的健康成長,即對危害兒童健康的行為予以打擊;教會孩子自我保護、提高兒童自我保護能力等方法實施對兒童的保護。
8.提供兒童的信息與資訊
兒童社會工作者需要隨時了解兒童的發(fā)展需求,評估國家、社會采取的兒童福利措施,認識兒童問題,為政府決策提供建議和意見。此外,兒童社會工作還存在于公共關系層面上,即宣傳兒童權利、解釋兒童福利與服務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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