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21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公告
按照《教育部關(guān)于印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 號)、
《關(guān)于 2021 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相關(guān)事項的通知》(教試 中心函〔2020〕115 號)、《教育部教師工作司關(guān)于調(diào)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部分考試科目名稱的通知》(教師司函〔2021〕14 號) 和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辦公廳《關(guān)于印發(f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教學廳〔2020〕8 號)有關(guān)規(guī)定,現(xiàn)將我區(qū) 2021 年下半年全國中 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有關(guān)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對象
具備西藏自治區(qū)戶籍、學籍或居住證(有效期內(nèi)),申請中 小學教師(包括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 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筆試考試: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戶籍在西藏自治區(qū)的人員;持有西藏自治區(qū)居住證且 在有效期內(nèi)的外省市戶籍人員;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 來往內(nèi)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在西藏 自治區(qū)學習、工作、生活的港澳臺居民;駐西藏自治區(qū)部隊現(xiàn)役 軍人和現(xiàn)役武警;西藏自治區(qū)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三年級及 以上年級學生(含專升本)、畢業(yè)年度的專科生、在讀研究生;
(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 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堅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新時 代黨的治藏方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 “兩個維護”,堅持馬克思主義指導地位,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 向,堅持立德樹人,政治立場堅定,自覺維護祖國統(tǒng)一和民族團 結(jié)、堅決反對分裂;
(四)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五)身心健康,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六)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其 中,報考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國民教育 大學專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且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 術(shù)職務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shù)等級。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人員,5 年內(nèi)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quán)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人員,不 得報名參加考試。
三、考試形式
筆試考試采用紙筆考試方式進行。根據(jù)國家有關(guān)法律規(guī)定, 除外語科目外,考生應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語 言文字作答無效。我區(qū)自主命題的民族語言學科作答要求,由自 治區(qū)教育廳在今后的報考公告中予以明確。
四、報名程序
報考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通過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
(http://ntce.neea.edu.cn)進行報名,報名分為網(wǎng)上信息填 報、現(xiàn)場資格審核兩個階段,考生務必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完成報名 工作,逾期不予辦理。
報名流程為:①考生注冊→填寫個人信息→上傳照片→選擇 考區(qū)→選擇類別→選擇科目→提交審核→②現(xiàn)場審核→審核通 過→報名成功。
(一)網(wǎng)上信息填報
時間:2021年9月2日10:00至9月5日18:00。
登 錄 教 育 部 中 小 學 教 師 資 格 考 試 網(wǎng)
(http://ntce.neea.edu.cn),考生本人按照頁面提示完成賬號注冊,準確填寫個人基本信息(特別是姓名、身份證號碼,填 寫信息與身份證件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參加考試),上傳照片,提 交報名信息等待審核。
考生上傳照片必須是本人近 3 個月以內(nèi)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證件照;照片文件不大于 200K,格式為JPG/JPEG(如照片過大, 建議使用 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圖畫、Photoshop、ACDsee 等工具,將照片進行剪裁壓縮);上傳的照片將用于準考證及考試合格證明的打印。
(二)現(xiàn)場資格審核
時間:2021 年9月2日10:00至9月7日18:00。
完成網(wǎng)上信息填報(即①階段)的考生,請到就近地(市) 教育局招生辦進行報名資格現(xiàn)場審核(即②階段),現(xiàn)場資格審 核通過后視為報名成功。
審核時,除提供報名信息打印稿外,還需提供如下材料:
1. 戶籍在西藏自治區(qū)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含復
印件)和相應報考級別要求的畢業(yè)證原件(含復印件)以及有效 期內(nèi)的紙質(zhì)版學信網(wǎng)驗證報告。
2. 持有西藏自治區(qū)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nèi)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含復印件)、有效期內(nèi)的居住證原件
(含復印件)和相應報考級別要求的畢業(yè)證原件(含復印件)以 及有效期內(nèi)的紙質(zhì)版學信網(wǎng)驗證報告。
3. 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nèi)地通行證、五年有
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在西藏自治區(qū)學習、工作、生活 的港澳臺居民需攜帶:本人居住證或通行證原件(含復印件)、
在藏工作單位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相應證明和相應報考級別要 求的畢業(yè)證原件(含復印件)以及有效期內(nèi)的紙質(zhì)版學信網(wǎng)驗證 報告。
4. 西藏自治區(qū)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三年級及以上年級
學生(含專升本)、畢業(yè)年度的?粕⒃谧x研究生:本人身份
證原件(含復印件)、蓋章版在校生學籍信息證明原件。
5. 駐西藏自治區(qū)部隊現(xiàn)役軍人和現(xiàn)役武警需攜帶:本人身份 證原件(含復印件)、軍官證原件(復印件)、軍隊或武警部隊 政治部出具現(xiàn)役軍人證明、相應報考級別要求的畢業(yè)證原件(含 復印件)以及有效期內(nèi)的紙質(zhì)版學信網(wǎng)驗證報告。
各地(市)教育局招生辦按照考生網(wǎng)上填報信息和現(xiàn)場提交 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考生,報考信息不得進行修改;審核 未通過的考生,請按照地(市)教育局招生辦的要求,及時完善 個人信息或材料,報名截止時,審核依然未通過的,本次報名無 效。
(三)報名費
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為避免考試資源的浪費,考生一旦 報名成功后,請勿缺考。今后考試我區(qū)將按照物價部門規(guī)定實行 網(wǎng)上繳費。
(四)準考證下載及打印
考生須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并在考前一周登錄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http://ntce.neea.edu.cn) 根據(jù)提示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安排
(一)考區(qū)安排:僅設拉薩考區(qū)。
(二)考試時間: 2021 年 10 月 30 日。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時 間 類 別 |
2021年10月30日(星期六) | ||
上午 9:00-11:00 |
下午 13:00-15:00 |
下午 16:00-18:00 | |
幼兒園 |
綜合素質(zhì)(幼兒園)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
小 學 |
綜合素質(zhì)(小學)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
初級中學 |
綜合素質(zhì)(中學)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初級中學) |
高級中學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高級中學) | ||
中職文化課 | |||
中職專業(yè)課 |
|||
中職實習指導 |
(三)初級中學、高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筆試科目包括: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道德與法治 (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shù)、信息技術(shù)、 歷史與社會、科學、通用技術(shù) 16 個學科。
(四)申請中職文化課教師資格的人員須參加高級中學教師 資格考試的各科筆試。申請中職專業(yè)課及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的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的“綜合素質(zhì)”和“教育知識與能力” 兩科筆試,“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納入面試環(huán)節(jié)考查。
(五)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初中、高中、中職文化課類別面試已增設“心理健康教育”“日語”“俄語”學科,以上三個學科的筆試科目三《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結(jié)合面試一并考核; 小學類別面試增設“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術(shù)”“小學全科” 學科。請有意報考上述學科教師資格證的考生在筆試報考時選擇相應的公共科目(201、202 或 301、302)報考。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代碼列表
序號 |
科目名稱 |
科目 代碼 |
備注 |
(一) |
幼兒園 |
||
1 |
綜合素質(zhì)(幼兒園) |
101 |
|
2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102 |
|
(二) |
小學 |
||
1 |
綜合素質(zhì)(小學) |
201 |
|
2 |
綜合素質(zhì)(小學)(音體美專業(yè)) |
201A |
|
3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202 |
|
4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音體美專業(yè)) |
202A |
|
(三) |
初中 |
||
1 |
綜合素質(zhì)(中學) |
301 |
初中、高中相同 |
2 |
綜合素質(zhì)(中學)(音體美專業(yè)) |
301A |
初中、高中相同 |
3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302 |
初中、高中相同 |
4 |
教育知識與能力(音體美專業(yè)) |
302A |
初中、高中相同 |
5 |
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3 |
|
6 |
數(shù)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4 |
|
7 |
英語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5 |
|
8 |
物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6 |
|
9 |
化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7 |
|
10 |
生物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8 |
|
11 |
道德與法治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09 |
|
12 |
歷史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0 |
|
13 |
地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1 |
|
14 |
音樂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2 |
|
15 |
體育與健康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3 |
|
16 |
美術(shù)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4 |
|
17 |
信息技術(shù)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5 |
|
18 |
歷史與社會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6 |
|
19 |
科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初級中學) |
317 |
|
(四) |
高中 |
||
1 |
綜合素質(zhì)(中學) |
301 |
初中、高中相同 |
2 |
綜合素質(zhì)(中學)(音體美專業(yè)) |
301A |
初中、高中相同 |
3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302 |
初中、高中相同 |
4 |
教育知識與能力(音體美專業(yè)) |
302A |
初中、高中相同 |
5 |
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3 |
|
6 |
數(shù)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4 |
|
7 |
英語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5 |
|
8 |
物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6 |
|
9 |
化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7 |
|
10 |
生物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8 |
|
11 |
思想政治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09 |
|
12 |
歷史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0 |
|
13 |
地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1 |
|
14 |
音樂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2 |
|
15 |
體育與健康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3 |
|
16 |
美術(shù)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4 |
|
17 |
信息技術(shù)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5 |
|
18 |
通用技術(shù)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
418 |
六、違規(guī)處理
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并有作弊行為的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 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教師資格條例》《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 處理辦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guān)于辦理組織考試 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規(guī)定處理。
七、成績發(fā)布
2021 年 12 月 9 日起,考生可通過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http://ntce.neea.edu.cn)查詢筆試成績。如考生對本 人考試成績有異議,可在考試成績發(fā)布后的 10 日內(nèi),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向拉薩市教育局招生辦提出復核申請,逾期不 予受理。復核結(jié)果由拉薩市教育局招生辦通知考生。
八、其他事項
(一)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無指定教材,考生可自行登 錄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http://ntce.neea.edu.cn/), 查閱、下載《考試標準》及《考試大綱》等資料。
(二)嚴禁替代報名。禁止培訓機構(gòu)或?qū)W校團體等替代考生 報名?忌毐救送ㄟ^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并 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因 信息填寫錯誤、提供材料不真實而影響后續(xù)考試或教師資格認定 的,責任自負。
(三)密碼重置。如考生忘記密碼,可通過報名系統(tǒng)提示操 作后獲取新密碼,新密碼通過短信形式發(fā)送至考生報名時所填報 的手機中。手機短信為考生重新獲取密碼的重要途徑,在參加筆 試考試期間,請考生不要更換手機號碼。
(四)做好疫情防控。為保障廣大考生和考務工作者的生命
安全和身體健康,保障考試安全有序組織,考生須自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遵守當?shù)匾咔榉揽赜嘘P(guān)要求,服從工作人員管理, 備考期間減少不必要的跨區(qū)域流動。有關(guān)常態(tài)化防疫要求請登陸西藏自治區(qū)教育考試院官網(wǎng)(http://zsks.edu.xizang.gov.cn/) “社會考試”菜單中的“通知公告”里查詢。
(五)認定教師資格必須符合學歷、身體等基本條件要求。 請仔細閱讀公告中的各項內(nèi)容和規(guī)定,避免因盲目報考導致考試 合格后無法認定教師資格的情況發(fā)生。
(六)中小學教師資格報考條件和認定政策解釋工作由自治 區(qū)教育廳教師工作處負責。
九、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地址及聯(lián)系電話
單位
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區(qū)教育考試院、教育廳教師處
拉薩市城關(guān)區(qū)藏大東路 8 號
0891-6314357
拉薩市教育局招生辦
拉薩市城關(guān)區(qū)吉日街道林聚路 20 號
0891-6364476
日喀則市教育局招生辦
日喀則市桑珠孜區(qū)城南辦事處山東路 25 號
0892-8832767
山南市教育局招生辦
山南市乃東區(qū)澤當鎮(zhèn)湖南路 14 號
0893-7820599
林芝市教育局招生辦
林芝市巴宜區(qū)平安路 5 號
0894-5822294
昌都市教育局招生辦
昌都市卡若區(qū)昌都西路 17 號
0895-4822318
那曲市教育局招生辦
那曲市色尼區(qū)恰青北路 1 號
0896-3924570
阿里地區(qū)教育局招生辦
阿里地區(qū)噶爾縣獅泉河鎮(zhèn)迎賓大道 1 號
0897-2821232
西藏自治區(qū)教育廳
2021 年 8 月 30 日
原文鏈接:http://zsks.edu.xizang.gov.cn/95/144/36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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