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招聘考試的復習法同樣有規(guī)律可循。下面是幾個基本復習方法的介紹:
1.整體復習法
把所有的章作為整體把握,建立整體結構,除了整體聯(lián)系之外,還可以進行前后的比較。比如說我們在復習教育學基礎時,我們完全可以通過教育的定義首先對教育學要掌握的幾個大的方面進行粗略的劃分。根據(jù)狹義教育的定義,我們可以看出在教育學基礎中,需要掌握的宏觀方面就是教育的外部規(guī)律和教育的內(nèi)在規(guī)律。再劃分又能包括作為教師需要了解的課堂以外的知識(教育目的、教育制度等)、具體課上的相關知識、(教師和學生地位關系的把握、課程、教學模式、教學原則等)新形勢下具體改革所產(chǎn)生的理論(新課改的課程理論、素質教育、教育公平等)所有的劃分都不是固定的,每位考生可以根據(jù)自己對于學科的理解首先從總體上把握學科理論的脈絡,使得我們在復習的時候有復順序和條理。另外在復習某個章節(jié)結束的時候,我們也可綜合此章節(jié)的思路,可利用圖表、圖畫的形式,對所復習的知識進行再次的梳理,這樣即鍛煉了我們的綜合能力也能再次隨學知識進行復習。
2.以題促學法
首先復習之前,做題,復習之后,再做同一套題。這個方法對以前有過學習或是了解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心理學等相關考試學科的考生比較適合,首先做一份歷年的真題,在做題的過程中不但能考查目前自己對知識的掌握,同時也為下一步自己的復習做個參考。這樣在一定程度上,考生就能明了如果以當時的水平去參加考試,那時的掌握程度會有多少,以便安排下一步的復習。在經(jīng)過一遍系統(tǒng)的復習之后,再從新去做題,這時首先是查漏補缺,再次也要培養(yǎng)自己的一種發(fā)散能力,除了要了解考查題目中正確的答案,也要對給出的相關答案所能聯(lián)系到的知識點進行回顧,這樣無論以后考查的知識點是什么,我們也能從容應對。
3.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復習法
所謂中心,圍繞著教材和大綱為中心,尤其是強調大綱。而兩個基本點就是要以基礎知識為基本點;以重點為基本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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