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授的基本形式
講授通常有講述、講解、講讀和講演四種基本形式。
如果用一句話簡單地說就是:講述是陳述知識;講解是分析知識;講讀是讀解知識;講演是發(fā)揮知識。
1.講述
講述是指教師用生動形象的語言,對教學內容進行系統(tǒng)地敘述或描述,從而讓學生理解和掌握知識的講授方式。
(1)講述按照使用方法,大致分為以下幾類:
、俑攀鍪,就是對人、事、物的特征或要素作粗線條的概略介紹,或進行提要性,強調性的敘述。如介紹故事梗概,說明某個物品的使用方法。
②例證式,就是用事實或數(shù)據(jù)說話,用以調動學生的經驗儲備,增強說服力。
③比喻式,當學生的感性經驗不足,直接的描述不足以促使學生理解某些抽象的概念或原理時,可以通過比喻喚起并組織學生的表象。
2.講解
講解是指教師對教材內容進行解釋、說明、闡述、論證的講授方式,通過解釋概念含義、說明事理背景、闡述知識本質、論證邏輯關系,達到使學生理解和掌握知識的目的。與講述不同的是:講解不是講事,而是講理,側重于發(fā)展邏輯思維能力。
講解包括以下幾種方式:
(1)解說式。運用學生熟悉的事實、事例,引導學生在情境中接觸概念,以感知為起點對概念進行理解,或者把已知與未知聯(lián)系起來,說明事物的本質屬性和基本特征。如對古文、外語、專業(yè)術語進行準確的翻譯,對疑難詞語給出恰當?shù)慕忉尩取_@種方式一般用來講解無須定量分析的理論知識,多用于文科教學。
(2)解析式。解釋和分析規(guī)律、原理和法則,是基礎知識教學和基本技巧訓練的重要方式之一。主要有歸納和演繹兩種途徑。歸納是通過講授分析事實、經驗或實驗,抓住共同要素,概括本質屬性,綜合基本特征,用簡練、準確的語言作出結論,再把結論用于實踐,解決典型問題,最后對相似的、易混淆的內容進行比較,指明區(qū)別和聯(lián)系;演繹,即首先講解規(guī)律、原理和法則,再舉出正反實例,加以應用。
(3)解答式。以解答問題為中心,具有一定的探索性。在事實中引出問題,或直接提出問題,明確解決問題的標準,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進行比較、擇優(yōu),進而找出論據(jù),再開展論證,通過邏輯推理得出結果,最后歸納總結。解答式包括原理中心式和問題中心式:
a.原理中心式:以概念、原理、規(guī)律、理論為中心內容的講授。方法是從一般性概括的引入開始,然后對一般性概括進行論證、推理;最后得出結論,又回到一般性概括的復述。教學案例如下:引入:大家見過魚,吃過魚,也可能養(yǎng)過魚,那么什么是魚呢?論證:要認識什么是魚,需要分析一下魚有什么特點。魚是動物,在水中生活,有鱗、尾和鰭……例如,海中的黃花魚,河、湖中的草魚,供人玩賞的金魚都有上述特點?墒泅L魚是魚嗎?鯨在水中生活,有尾和鰭,但用肺呼吸,不是魚。鱷魚是魚嗎?鱷魚在水中也在陸地上生活,有鱗無鰭,用肺呼吸,也不是魚。泥鰍是魚嗎?泥鰍生活在水中,有尾和鰭,無鱗,用鰓呼吸,它是魚。通過分析,比較可以看出,用鰓呼吸是魚的特有屬性,在水中生活,有鱗、鰭、尾的動物是魚的一般屬性。結論:魚是有尾、鱗和鰭并用鰓呼吸的水生動物。
b.問題中心式:從事物或事理中提出問題,然后圍繞問題,步步引導,最后解答問題的講授方法。所提的問題,是有意義的,對于理解教學內容至關重要,是牽一發(fā)而動全身的,或者能夠舉一反三。問題為中心的講授常常有一定的探究性,講解時要善于啟發(fā)引導,善于利用遷移規(guī)律啟發(fā)學生的思維,引導學生既要注重結果,也要注重過程,還要注重方法。
問題中心式具體的操作步驟是:引出問題一明確標準一選擇方法一解決問題一得出結果(結論)。 促進理解。教學案例如下:一位地理老師這樣描述中國冬夏季風流向的特點:夏季風像個體形肥胖的小腳女人,姍姍來遲,走起來搖搖晃晃,走三步,停兩步,喘口氣,在艱難地向前邁幾步……冬季風卻像個短小精悍的小伙子,他一來,猶如猛虎下山崗,一瀉千里,席卷大半個中國……
(4)形象式。對一些一般的甚至抽象的敘述,給以具體形象的描繪,激發(fā)學生的形象思維,促進理解。
(5)進程式。按照事物的發(fā)展過程、步驟、操作程序或層次結構,步步推進,條分縷析。如講述某個地域的地理景觀、人文特點,或是對歷史事件發(fā)展過程進行的描述。
講述按照表達方式,可以分為:敘述式講述和描述式講述。
、贁⑹鍪街v述在文科教學中用于敘述學習要求、政治事件、社會面貌、時代背景、人物關系、故事梗概、寫作方法、歷史事實、地理狀況等;在理科教學中用于敘述學習要求、數(shù)量之間的關系、自然現(xiàn)象的變化、物體結構和功能、生物種類和遺傳、實驗過程和操作方法等。
②描述式在文科教學中用于刻畫人物、描繪環(huán)境、介紹細節(jié)、渲染氣氛、表達感情等;在理科教學中用于描述與課題內容密切相關的科學家或發(fā)明家的經歷或業(yè)績。
敘述式和描述式的相同之處在于:都是說事,而不是說理。其不同之處在于:敘述式的語言簡潔明快、樸實無華;描述式的語言細膩形象、生動有趣。
3.講讀
講讀是在講述、講解的過程中,把閱讀材料的內容有機結合起來的一種講授方式。通常是一邊讀一邊講,以講導讀,以讀助講,隨讀指點、闡述、引申、論證或進行評述。這種講授方法語文教學中較為常用。
講讀主要有五種方式:
(1)范讀評述式。一篇課文由教師或學生分段范讀,邊范讀邊評述。
(2)詞句串講式。在講讀課文時,在具體的語言環(huán)境下分析文中詞句,篩選重點詞句并板書。
(3)討論歸納式。讀課文時遇到容易使學生困惑、起爭議的地方,引導學生進行討論,待學生發(fā)言后,教師作小結。
(4)比較對照式。讀完課文后,比較文中的人與人、事與事、物與物,在同中求異或異中求同的過程中講授知識、指導學習。
(5)輻射聚合式。聯(lián)系先前學過的文體相同、主題相近、寫法相似的課文,對二者進行分析比較,綜合概括,找出聯(lián)系與區(qū)別,形成知識規(guī)律。
4.講演
講演是講授的最高形式。它要求教師不僅要系統(tǒng)而全面地描述事實、解釋道理,而且還要通過深入地分析比較、綜合概括、推理判斷、歸納演繹等抽象思維手段,作出科學的結論,讓學生理解和掌握理論知識,形成正確的立場、觀點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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