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發(fā)布的《關于2015年全區(qū)認定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報名等有關事宜的通知》得知,2015年內蒙古教師資格考試科目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2015年全區(qū)認定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定于2015年4月25日進行。
復習和命題的范圍與依據
1、2015年全區(qū)認定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報考中等層次的以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學考試大綱》、《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為復習和命題的范圍與依據;報考初等和高等層次的以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學考試大綱》、《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為復習和命題的范圍與依據。
2、試卷結構和標準樣卷不以《教育學考試大綱》、《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兩本書后所附的試卷結構和標準樣卷為依據。我區(qū)試卷分為客觀題和主觀題兩大部分,其中,客觀題采用在答題卡上涂卡的形式答卷,主觀題采用在答題卡上指定位置作答的形式答卷。
有關要求和說明
1、認真做好2015年全區(qū)認定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網上報名宣傳工作。
2、根據本盟市實際情況設立報名及現場確認點。報名點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2015年內蒙古自治區(qū)認定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報名主要操作流程》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準確細致地解答考生提出的問題,協(xié)助和督促考生認真做好網上報名、信息確認、指靜脈采集、照片采集和準考證打印等工作。照相須使用全區(qū)統(tǒng)一前景及背景,前景為“2015年教師資格”(各地自行制作),背景為“旗縣區(qū)名稱”(即2014年成人高考報名時自治區(qū)統(tǒng)一制作發(fā)放的背景)。
3、凡需征訂《教育學考試大綱》和《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的考生,請與趙老師聯(lián)系,電話:0471-3261102 13015102548。
4、單科成績合格的考生在單科合格成績有效期內(即從單科成績公布之日起兩年內有效)及時報考另一科,即2013年、2014年單科成績合格的考生2015年可以報考另外一科,2013年以前單科合格成績作廢。
5、2015年考試仍在標準化考場進行,并對考生進行入場身份驗證,各盟市要認真做好考點的遴選與相關考試設備的調試維護,做好對監(jiān)考員及各類考試工作人員的考前培訓工作,確保培訓收到實效。
6、考生憑《準考證》和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键c需準備能上網的計算機,為《準考證》丟失考生補打《準考證》。
7、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要根據本盟市的實際情況按照《內蒙古自治區(qū)教育統(tǒng)一考試施考程序》等規(guī)定做好2015年的各項考務工作。
8、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在網上報名期間,發(fā)現問題要及時進行協(xié)調解決。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