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鳳陽縣2010年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一、招聘原則
(一)按編制招聘的原則。
(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三)筆試和能力測試相結合的原則。
(四)擇優(yōu)聘用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見附表)
(二)招聘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年齡:中小學教師為1982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幼兒園教師為1985年5月30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全日制)為1977年5月30日以后出生;社會類教師為1975年5月30日以后出生;社會類定向教師為1970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3、中學教師為未就業(yè)安徽省生源或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或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普通高校非師范類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職業(yè)高中需要的專業(yè)課教師戶籍不限,應是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被錄用人員無教師資格證的,須在被錄用后的兩年內(nèi)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4、小學、幼兒教師為到我縣報到且未正式就業(yè)的鳳陽縣戶籍(含安徽科技學院和鳳陽師范畢業(yè)生)的普通高校師范類或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普通高校非師范類?萍捌湟陨蠈W歷的畢業(yè)生。報考幼教應是取得幼教資格證書的幼兒教育或學前教育師范類?萍耙陨袭厴I(yè)生。
5、社會類報考人員為鳳陽縣戶籍,具有教師資格證書,且2007年7月30日以前經(jīng)教育局同意現(xiàn)仍被聘用在我縣公辦學校教師崗位上的代課人員。
6、定向招聘的教師,在規(guī)定的的服務期限內(nèi)(不低于5年)不得要求調(diào)動,否則按自動放棄或按自動離崗予以除名。
三、招聘流程及辦法
招聘流程:發(fā)布招聘簡章—報名—資格審查—筆試—筆試成績公布—能力測試—總成績公布—體檢—考核—公示—聘用。
(一)發(fā)布招聘簡章:由縣教育局和人事局制定招聘簡章。招聘簡章在鳳陽政府網(wǎng)、鳳陽教育網(wǎng)及教育局、人事局公告區(qū)發(fā)布。
(二)報名:報名時間:2010年6月1日~2010年6月3日(正常上班時間)。
報名地點:鳳陽縣教育局人事科。電話:6721441-8012。
報名要求:報名時須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學生證、推薦表、所在學校出具的證明)、報到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半身同底免冠照片四張。社會類報考人員除上述有關證件外,還應提供中心校出具的代課證明并與教育局備案的名單核對無誤后方可報名。已具備教師資格但還沒有辦理教師資格證的報考人員,須提供辦理教師資格證應具備的相關材料。
報名時每人限報1個崗位。報考人數(shù)與崗位計劃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得小于3∶1,對職業(yè)中學的專業(yè)課教師或緊缺學科的教師崗位報名比例不足3∶1的,扣減相應崗位名額。
(三)資格審查:報名時要對報考人員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報考資格。審查工作由縣人事局、教育局共同進行。
(四)考試:
1、6月8日—6月9日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到縣教育局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2、考試時間:2010年6月10日。
上午:7∶30~9∶00《教育學》《心理學》
9∶30~12∶00專業(yè)課
筆試由縣教育局、人事局負責組織命題、考試、閱卷。筆試分專業(yè)課和公共課(教育學、心理學)兩類,專業(yè)課占70%,公共課占30%。專業(yè)課卷面分為140分,公共課(教育學、心理學)卷面分各為30分;筆試成績?yōu)閷I(yè)課和公共課卷面分之和。中學為本科層次教材,小學和幼兒園為?茖哟谓滩(不指定參考書目)。
3、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4、成績公布與查分:閱卷結束后,成績將在鳳陽政府網(wǎng)、鳳陽教育網(wǎng)和教育局、人事局公告區(qū)內(nèi)公布;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異議者,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按照規(guī)定辦法申請查分。
(五)能力測試:縣教育局、人事局根據(jù)各類崗位招聘人數(shù)和筆試成績按1∶2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人員,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成績相同者,按專業(yè)課成績高低排序。社會類報考人員不參加能力測試,只按筆試成績排序。
(六)成績計算: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70%+能力測試成績×30%。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
(七)加分因素:取得碩士學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報考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崗位的,專業(yè)課筆試成績加10分。
(八)公示與體檢:縣教育局、人事局根據(jù)考生總成績,按設置的招聘學科崗位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入圍人員名單,在鳳陽政府網(wǎng)、鳳陽教育網(wǎng)公示五天,公示無異議后,組織體檢。體檢按《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荚、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再予以公示三天。體檢:考核不合格人員,由同學科人員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九)考核:考核主要是進行資格審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任教:
1、在校學習或工作期間受過記過以上處分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被審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的。
4、1992年9月13日以來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的。
5、違反考試紀律的。
6、其它不宜招聘任教的。
(十)聘用:考生根據(jù)報考崗位,采取分數(shù)優(yōu)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自主選擇學校?h教育局與擬聘用人員簽定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擬聘人員三年內(nèi)不得要求調(diào)動。擇校前,應屆畢業(yè)生必須提供畢業(yè)證、就業(yè)報到證和教師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否則不予聘用。
四、收費標準
根據(jù)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6〕226號文件規(guī)定,報名費筆試每科收取45元,計三科135元。能力測試費每人收取80元(參加能力測試人員繳費)。
本公告由縣教育局、人事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50-6729931(縣人事局)
0550-6721441-8012(教育局人事科)
鳳陽縣人事局
鳳陽縣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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