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區(qū)公開招聘中小學校在職教師的公告
為補充我區(qū)事業(yè)單位教師,改善和優(yōu)化教師隊伍人才結構,根據(jù)《成都市武侯區(qū)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相關規(guī)定及教育系統(tǒng)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2名在職教師到教學崗位工作,F(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性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養(yǎng)和業(yè)務素養(yǎng),身體健康;
(二)到2010年8月31日止,具有連續(xù)二年及以上教齡,已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教師資格證,且在中小學教師崗位任教的教師;
(三)男在40周歲以下(197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女在35周歲以下(197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在農(nóng)村小學工作10年以上的一線教師,并榮獲地市級及以上教育行政機關、科技行政機關、教科所、少工委組織的科研一等獎、組織學生參賽競賽優(yōu)秀輔導獎(組織獎)、論文一等獎、演講一等獎的男女教師年齡均可放寬到42歲以下(196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報考崗位要符合《2010年武侯區(qū)公開招聘在職教師崗位數(shù)及條件一覽表》所需要的崗位條件;
(六)公辦中小學在編正式教師報名時還須提供其所在學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
(七)中小學非在編正式教師報名時還須提供檔案管理單位的證明、與應聘的中小學簽定的勞動合同材料。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一)曾被開除公職的;
(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三)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四)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五)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的。
三、招聘崗位及崗位條件
本次招聘以學校為單位分學科設置招聘崗位,學校招聘具體學科崗位及報考條件詳見附件一《2010年武侯區(qū)公開招聘中小學在職教師崗位數(shù)及條件一覽表》。
四、招聘程序
具體招聘程序分為:報名及資格審查—→實際操作(說課或講課)—→筆試—→結構化面試—→體檢—→綜合考核。
報名后招聘工作的具體安排及相關事項在武侯公眾信息網(wǎng)(www.cdwh.gov.cn)、武侯教育網(wǎng)(www.whjyw.com)公告。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