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筆試
吉安市中專音樂教師、幼兒教師根據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筆試對象。筆試主要內容:音樂教師為中學本專業(yè)教材知識,幼兒教師為學前專業(yè)教材知識、語文素養(yǎng)。
3.考試時間
(1)吉安市中專音樂教師和幼師類專業(yè)技能測試時間:8月14日。
(2)吉安市中專專業(yè)教師和幼兒教師筆試時間:8月15日。
(3)吉安市中專專業(yè)教師及其他中學教師(包括骨干教師)面試時間:8月17日。
(4)其他小學教師(包括骨干教師)面試時間:8月18日。
(5)音樂、體育、美術和計算機教師專業(yè)技能測試時間:8月18日。
(四)體檢
按筆試和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折算后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按認定教師資格體檢的標準體檢,體檢不合格者,空缺名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8月24日左右。
(五)錄用
選調的市級骨干教師和錄用研究生學歷的教師、中學通用技術教師、小學音樂教師、幼兒教師安排到城區(qū)中小學校(保育院)任教。縣(區(qū))級以上(包括縣(區(qū))級)骨干教師安排在鄉(xiāng)(鎮(zhèn))中學或中心小學任教。參加全省統(tǒng)招錄用的教師按照需要安排到農村中小學任教。本次所有錄用人員不服從分配者不予錄用。
四、公示
筆試成績、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和錄用名單在吉州區(qū)人民政府網和報名地點及時公示。
五、待遇
(一)招聘教師的待遇:
1.本次招聘的中小學教師全部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由區(qū)人才交流中心實行人事代理。
2.招聘的教師須與區(qū)教育局簽訂五年服務期合同,在服務期內,不得提出調離及報考研究生。
3.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經學?己撕细,即與學校簽訂五年的聘用合同,聘用期滿后,經教育、人事部門考核合格,可續(xù)簽聘用合同。
4.試用和聘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規(guī)定的在職教師待遇執(zhí)行,報考時為在崗正式教師的,可連續(xù)計算教齡。
5.對招聘的教師,每年度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隨時解聘。
6.縣(區(qū))級骨干教師在農村學校任教3年后,考核合格并經組織研究,可調入城區(qū)學校任教。
(二)選調教師的待遇:
1.選調的骨干教師,按規(guī)定辦理調入手續(xù),調動時間定為2010年9月1日。
2.原專業(yè)技術職務聘任期滿前在新單位保留其原聘任職務及工資待遇,聘任期滿后不再自然續(xù)聘,須在新單位職數范圍內重新競聘。
六、本方案解釋權在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吉州區(qū)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代)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特別推薦:各省2010年特崗教師成績查詢時間及查詢方式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