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市編委會研究同意,市湖濱新城下屬事業(yè)單位宿遷市第一實驗小學面向全市公開招聘小學教師20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政治思想好,熱愛教育事業(yè),責任心強;
3、年齡35周歲以下(1974年8月9日以后出生),特級教師年齡放寬到45周歲;
4、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三年內未受過黨(團)紀、政紀處分,無違法行為;
5、身體健康,具有履行相應崗位職責的能力;
6、符合招聘崗位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詳見附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yōu)聘用”的原則,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報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招聘條件者,于2010年8月9日至13日到市人力資源市場(宿遷市洪澤湖路114號)一樓大廳報名。報名時間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18:00。
報名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戶口本、教師資格證書、榮譽證書或獲獎證書、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5張、5寸生活照片1張。未就業(yè)的應往屆畢業(yè)生還需提供就業(yè)推薦表或雙選協(xié)議書。
報名者填寫《宿遷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一式兩份),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后,辦理報名手續(xù)。報名時每人收取考試費100元。
(二)考試
考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湖濱新城管委會共同組織。
1、報考01-03崗位,直接進行面試(說課和答辯),面試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
小學優(yōu)秀教師的必備條件以最高稱號加分,標準為特級教師加30分、市名教師加20分、市學科帶頭人加15分、市骨干教師和縣區(qū)學科帶頭人加10分。
2、報考04-06崗位,考試由筆試和面試組成。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guī)占10%,學科專業(yè)知識占90%。筆試總分為100分。面試采取說課和答辯的方式進行,總分100分,60分為合格。
筆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如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按實際報名人數(shù)開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考生總成績。
(三)體檢
體檢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根據(jù)總成績按職位擬招聘人員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空缺的,可在報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市湖濱新城管委會參照《江蘇省錄用國家公務員考核實施細則》組織考核。
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湖濱新城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在宿遷人事(編制)網(wǎng)、湖濱新城網(wǎng)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xù)。
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可在報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聘用
報考01-03崗位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和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人事代理手續(xù)(正式進編手續(xù))。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內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人員待遇。
報考04-06崗位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和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專項事業(yè)編制”人才派遣手續(xù)。試用期6個月(應屆畢業(yè)生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內享受政策規(guī)定的待遇。
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后正式辦理聘用手續(xù),試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xié)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負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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