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我縣貞豐中學師資力量,根據(jù)《州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fā)州人事局關于貫徹<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州府辦發(fā)(2006)48號)文件規(guī)定,經縣委、政府研究決定,2010年貞豐中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5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方案(以下簡稱《招聘方案》)。
一、工作程序
招考聘用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現(xiàn)場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職位
具體職位詳見《貞豐縣貞豐中學2010年新增教師公開招聘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專業(yè)本科及以上應往屆畢業(yè)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當日。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
4、具備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職位資格條件詳見附表)。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司法機關正在立案偵察及受紀律處分的。
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統(tǒng)一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現(xiàn)場進行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0年8月15日---8月17日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貞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3、考務費:100元/人。
4、報名時,報考者須持畢業(yè)證、學位證書、高中教師資格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有工作單位的,須持本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縣級行政主管部門蓋章)。根據(jù)所報考職位要求,填寫《貞豐縣貞豐中學2010年新增教師公開招聘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名表》,如實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秷竺怼诽顚懶畔⒉徽鎸崱⒉煌暾蛱顚戝e誤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若報名信息出現(xiàn)上述情況,視同報考者本人填寫,由報考者本人承擔責任。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招聘職位的報名人數(shù)與計劃招聘人數(shù)達不到3:1比例的,則對該職位招考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
5、準考證發(fā)放時間:2010年8月25日。
發(fā)放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應聘者憑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身份證明)和報名發(fā)票領取筆試準考證。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試教相結合的方式,筆試、試教工作在縣招聘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筆試按職位實行分類考試?荚嚲恢付▍⒖加脮唤M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報名人員全部參加筆試。
(1)筆試內容:現(xiàn)行高中相應學科專業(yè)知識(總分100分)。
(2)筆試時間:2010年8月26日下午14:00—16:00
(3)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4)筆試成績劃定最低分數(shù)線為60分(含60分),不滿60分的,不能參加試教。
(二)試教
根據(jù)各職位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數(shù)1:3比例依次確定試教人員,如遇某職位筆試成績最低分數(shù)線以上的人員與招聘職數(shù)達不到3:1比例的,則最低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全部進入試教,如遇同一職位進入試教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試教。試教內容為本學科高中教學內容(總分100分),試教采用上課方式進行,具體試教方案另行制定。
試教時間:2010年8月29日上午8:00開始。
(三)總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占60%、試教成績占40%。筆試、試教、總成績計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身份證明)和《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考試成績在貞豐縣電視臺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欄或貞豐縣移動廣場大屏幕公示,試卷查詢按《貴州省人事考試查卷(卡)暫行規(guī)定》執(zhí)行。
六、體檢
體檢在縣事業(yè)單位招聘辦公室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理。根據(jù)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本職位計劃招聘職位數(shù)1:1比例確定,體檢合格人數(shù)達不到計劃招聘數(shù)的,依次向下遞補人員參加體檢。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出現(xiàn)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筆試成績并列的,以筆試試題中最后一道綜合試題得分最高的)一位確定體檢人員。
體檢中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可在體檢結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內提出復查申請,超過時限的復查申請不予受理。申請體檢復查,每個考生只有一次,復查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在指定的上一級醫(yī)院進行,復查所需的一切費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疾旃ぷ饔煽h事業(yè)單位招聘辦公室統(tǒng)一部署,招聘單位具體負責實施?疾靸热葜饕▓罂颊哒嗡枷、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疾鞎r還須進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招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疾鞈斀M成考察組,考察組由兩人以上組成?疾旖M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jù)實寫出書面考察材料。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將書面考察材料交到縣事業(yè)單位招聘辦公室。考察不合格的,不再向下遞補體檢人員。
考察中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由聘用單位報經縣事業(yè)單位招聘辦審定,取消擬聘用資格: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沒有考察依據(jù)(畢業(yè)生檔案)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的;
5、組織紀律渙散,在參加招聘過程中無理取鬧,考試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
6、經縣事業(yè)單位招聘辦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況。
八、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事業(yè)單位招考聘用辦公室在貞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欄內(貞豐縣移動廣場大屏幕)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準考證號、招聘單位、招聘職位。
(二)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報縣政府同意后,填寫《吸收(聘用)審批表》,并報州人社部門審批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文聘用。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員試用為一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轉為正式聘用,對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須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含1年試用期)聘用合同,不愿簽訂合同的或應在規(guī)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資格。被聘用的人員5年內不得申請調動。
九、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招聘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荚噲竺ぷ魅藛T要嚴格按照《招聘方案》規(guī)定的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招聘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xiàn)象的發(fā)生。從事聘用工作的人員應當主動提出回避。工作人員如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處理。對違反聘用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察和體檢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行為的,5年內不得參加招考。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盡事宜,由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859-6617160(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jiān)督電話:0859-6610056(縣紀委)
附:《貞豐縣貞豐中學2010年新增教師公開招聘一覽表》。
貞豐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貞豐縣貞豐中學2010年新增教師公開招聘一覽表
職位名稱 |
職位代碼 |
招聘專業(yè) |
招聘人數(shù) |
學歷 |
年齡 |
其他條件 |
戶籍 |
高中教師 |
01 |
數(shù)學 |
5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專業(yè)本科及以上應往屆畢業(yè)生 |
18周歲以上(199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持有相應學科的高中教師資格證書 |
不限 |
02 |
物理 |
1 | |||||
03 |
歷史 |
1 | |||||
04 |
生物 |
4 | |||||
05 |
地理 |
4 |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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