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
1、筆試
筆試時間:8月23日上午9:00-11:30;筆試內容為教育教學、心理學等綜合知識及寫作等。不指定復習大 綱、教材。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計劃人數(shù)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筆試不合格者,不能參加面試? 生8月24日下午5:00后可通過鼓樓區(qū)政府網(www.xzgl.gov.cn)查詢進入面試人選。
2、面試
面試時間:8月25日下午2:00-6:00,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指定內容獨立備課、說課。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
筆試、面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見準考證。
四、確定人選
按照考生筆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合并計算為考試總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招聘職位人數(shù)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總成績并列時,面試成績高分者優(yōu)先聘用。
考生8月26日下午5:00后可通過鼓樓區(qū)政府網(www.xzgl.gov.cn)查詢進入體檢人選。
五、體檢、政審
體檢標準參照《江蘇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暫行)》中有關要求,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政審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或勞動教養(yǎng)的;
(2)在校期間受過“記過”以上處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開除公職、辭退、解聘的;
(4)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宜從教者。
如體檢、政審不合格出現(xiàn)空缺時,按照程序在同崗位職數(shù)中依考試總成績遞補。
對體檢、政審合格者在鼓樓區(qū)政府網(www.xzgl.gov.cn)進行為期三天公示。
六、聘用審批
公示無異議后,按照有關政策規(guī)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試用期一年。聘用人員須服從分配,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七、招聘考試工作紀律
招考工作要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原則,嚴格執(zhí)行政策規(guī)定,嚴格按照《簡章》程序辦理,把好招考進口關。對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取消其考試及被聘用資格;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加強考務管理,嚴肅考風考紀,接受社會和群眾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鼓樓區(qū)監(jiān)察局0516-87636501、鼓樓區(qū)人事局0516-87636327、鼓樓區(qū)文化教育體育局0516-87636735。
八、本《簡章》由鼓樓區(qū)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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