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人保局、市教育局2010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jù)國家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guī)定》(鄂人[2003]16號)及《市編委會議紀要》([2010]3號)精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將組織我市高中和初中公開招聘50名教師。現(xiàn)將招聘有關(guān)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名教師的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及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面向我市資教服務期滿后的資教生公開招聘30名教師的對象為我市參加省“三支一扶”且服務期滿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
二、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名教師采取“定向計劃、定向報名、統(tǒng)一考試、定向分配”的辦法,分學科擇優(yōu)聘用。面向我市資教服務期滿后的資教生公開招聘30名教師采取筆試的辦法進行招聘。
三、招聘條件和崗位
(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名教師的招考條件為: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yè)道德;思想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其它條件;具有適應教師崗位需求的身體條件。
2、學歷和資格證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計劃內(nèi)統(tǒng)招(不含成教類)本科以上學歷,持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或相應的專業(yè)資格證書的畢業(yè)生。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diào)查或者審計的;
(3)未能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規(guī)定不能受理應聘的。
(二)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名教師的招聘學校、崗位計劃
學校數(shù)量崗位 |
合
計 |
市實驗高中 |
市育才
高中 |
市一中 |
市二中 |
市三中 |
市四中 |
市五中 |
市六中 |
合計 |
20 |
2 |
3 |
2 |
2 |
3 |
2 |
3 |
3 |
通用技術(shù) |
17 |
2 |
3 |
2 |
2 |
2 |
2 |
2 |
2 |
音樂 |
3 |
1 |
1 |
1 |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報名時間為9月1日上午8:00至9月7日下午6:00。
2、報名地點:麻城市教育局人事科(市教育局辦公樓六樓)。
3、報名費用:按照相關(guān)規(guī)定收取報名考試費。
4、報名要求:報名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或應屆畢業(yè)生推薦表、教師資格證、印證崗位條件的其它證件及材料,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張。
考生應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不得弄虛作假,否則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所學校中的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和確認由市人社局、市編辦、市財政局、市監(jiān)察局、市教育局共同負責。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招考人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原則上應達到1:3的比例;如達不到比例要求,可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達不到比例要求,則由人社局、市編辦、市監(jiān)察局、市教育局研究確定是否開考。資格審查合格和資格確認通過的人員,于9月10日到麻城市教育局領取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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