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試講、答辯綜合得分通過校園網和公告欄公布。
編輯、醫(yī)生崗位招聘面試組織。
(1)根據招聘計劃和招聘崗位按照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
(2)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設為60分,筆試合格人數(shù)出現(xiàn)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崗位按實有合格人數(shù)確定。
(3)面試人員確定后,由招聘單位張榜公布并通知本人。
(4)面試按百分制打分并計算平均分(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
(5)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綜合得分。面試成績、綜合得分均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尾數(shù)四舍五入。
面試人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崗位,設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招聘崗位(專業(yè))如出現(xiàn)應聘人員綜合得分均低于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情況,則取消該崗位(專業(yè))招聘計劃。根據招聘崗位(專業(yè))成立專家組,負責筆試和面試工作。
5.考核、體檢
(1)根據綜合得分,按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數(shù)1.2倍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人選,并依次等額組織進行體檢、考核。對因體檢、考核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可根據招聘崗位(專業(yè))和綜合得分依次等額遞補。
(2)考核采取查閱檔案、核對身份、個別談話的方式,主要考核擬聘用人員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
(3)體檢安排在省級醫(yī)院,參照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4)考核由組織處負責,考核小組由2名同志組成。體檢由組織處會同總務處組織實施。
(5)根據試講和答辯、筆試和面試的綜合得分和考核、體檢結果,校委研究決定擬聘用人選。
(6)對擬聘用人員在校園網和公告欄公示7天。
(7)撰寫招聘工作情況報告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
四、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王金勇
聯(lián)系方式:0531—87088283手機:13808925617
E-mail:jinyong700@163.com
郵寄地址:濟南市經七路588號
郵政編碼:250021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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