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
1、公開招聘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2、筆試科目為《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和《專業(yè)知識和教學設計》。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和《專業(yè)知識和教學設計》各占50分。
3、面試內容為試教、面談(含教育案例分析)或專業(yè)表演,其中漢語言文學、政治、教育學專業(yè)面試內容為試教、面談,音樂、舞蹈專業(yè)面試內容為試教、專業(yè)表演。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試教占60分,面談和專業(yè)表演都占4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4、面試對象是從筆試成績合格者中以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擬招考人數1:3的比例確定(報考者或筆試成績合格者少于3人的按筆試成績合格實際人數面試)。
5、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40%和面試成績×60%合成。
6、考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2010年9月25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市女子職業(yè)技術學校二樓教室。
面試時間:另定。
面試地點:市女子職業(yè)技術學校二樓教室。
筆試成績和面試人員名單按相關規(guī)定依時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網站公布。
(五)體檢、考察與公示
1、體檢:采取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名單后,在指定時間由市女子職業(yè)技術學校派人帶去指定的三級甲等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根據體檢結果,對合格者采取相應方式對其進行綜合考察,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
3、公示: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提出擬聘人員名單,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網站公示七天。
(六)聘用
經公示如無異議后,按規(guī)定辦理核準、入編手續(xù),再簽訂聘用合同。
四、有關問題的說明
1、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在《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合同無效。
2、市女子職業(yè)技術學校地址:湛江市赤坎區(qū)光復路二巷7號。咨詢電話:0759-3360743。
湛江市女子職業(yè)技術學校
二O一O年九月二日
特別推薦:2010年教師招聘面試寶典之面試、禮儀、教學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