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為筆試、面試說課、體檢、考核、聘用五個階段。
(一)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知識和所申報的專業(yè)知識,卷面分值為100分,占招聘總成績的70%。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面試說課。各專業(yè)面試人選,按考生筆試成績分專業(yè)從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分別確定初選人員進入面試說課(考核教材教法的把握與運用、教案設計、語言表達等方面能力)。面試說課每人不超過15分鐘,申報各專業(yè)應聘人員說課科目為與考試相同科目的現(xiàn)行相關教材,具體說課內容抽簽確定。分值為100分,占招聘總成績的30%。面試說課時間另行通知。
(三)體檢。面試說課結束后,依據(jù)考生的綜合成績(筆試和面試說課總成績),按體檢人數(shù)與實際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分專業(yè)從高分到低分確定150人進入體檢。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人選空額,按考試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四)考核。由人事和教育部門共同組織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確定為聘用人選。因考核不合格出現(xiàn)的人選缺額,按考試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五)聘用。聘用人員與教育局簽訂聘用合同。
四、聘后待遇
(一)招聘教師按聘用制管理,不納入事業(yè)編制,人事檔案由人才交流中心實行人事代理。教育部門與受聘教師簽訂聘用合同,采取書面形式,一式三份。
(二)招聘教師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的,簽訂五年聘用合同,合同期內不允許調動。合同期間教育局每年對其進行綜合考核,考核合格的繼續(xù)留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受聘教師聘用期間享受正式公辦教師同等工資福利、保險等相關待遇,所需資金由市財政撥付。
2010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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