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體檢
(一)經綜合面試考核確定體檢對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教師資格認定的標準執(zhí)行。體檢工作由招聘學校統(tǒng)一組織到市教育體育局指定的綜合性三甲及其以上醫(yī)院進行。初次體檢不合格的,經本人申請,可在本醫(yī)院復查一次,復查申請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5日內提出。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醫(yī)院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和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報市教育體育局同意,按照綜合面試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
(三)體檢工作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應聘者承擔。
六、公示
對筆試、試講、綜合面試、體檢等考核確定的擬聘人員,由市教育體育局和用人單位分別在本單位公示欄和綿陽教育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筆試、試講、綜合面試和經權重計算考試考核最終成績、擬聘崗位等,并公布招聘單位和市教育體育局紀委、人事科的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后,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間,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資格后出現空額的不再遞補。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者,用人單位與確定的擬聘者簽定《就業(yè)協(xié)議書》,由市教育體育局審核后辦理聘用手續(xù)。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綿陽市市屬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3份;
(二)《綿陽市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審批名冊》1份;
(三)2011年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推薦表》,并在2011年8月31日前憑畢業(yè)證、學位證、《就業(yè)報到證》及本人學籍檔案辦理聘用手續(xù)。
被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具體時間以書面通知為準)到單位報到,簽訂聘用合同,并為其辦理人事代理和社會保險等有關手續(xù)。
此次公開招聘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按照《四川省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guī)定,實行聘用管理。涉及到戶口遷移的人員,在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后,按規(guī)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
八、招聘工作紀律
(一)為保證我市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招聘工作應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
(二)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相應的責任;對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一經發(fā)現,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已經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組織、人事、勞資、財務、審計、紀檢、監(jiān)察等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四)用人單位負責紀檢、監(jiān)察工作的領導,對本單位招聘工作的資格審查,筆試、試講、綜合面試、體檢等考試考核實施監(jiān)督。
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工作事項時,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應聘者在試講、綜合面試考核中,已試者與未試者、應試者與考官實行隔離回避制。
接觸試題、試卷、評分、參考答案人員或考官的泄密或影響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的事項,實行責任追究制。
附件: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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