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筆試時間
筆試定于2010年12月28日(星期二)在學院龍泉校區(qū)因缺考而產生實際開考比例低于規(guī)定比例的,仍視為有效開考比例。進行。具體的考試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缺考筆試科目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4.筆試成績公布
2011年1月4日在學院網站上公告參加面試資格審查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公告內容主要包括姓名、準考證號、筆試成績、加分、排名以及面試資格審查的時間和地點。全部考生的筆試總成績將在學院張貼公開,凡參加了筆試的考生均可登錄學院公招考試報名系統(tǒng)查詢自己的成績和排名。
對考試成績有疑問的人員,可于當天電話(028-88459358)申請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結果當天回復。
5.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fā)〔2007〕16號)等文件規(guī)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院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yè)單位的,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加2分、最高不超過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按《關于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規(guī)定加分。
申請加分的報考人員,務于繳納筆試費的同時(即2010年12月16日至17日16∶00前)將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交學院組織人事部審查。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加分。
(二)面試
1.面試方式
面試采取專業(yè)教學試講和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專業(yè)教學試講和結構化面試總分分別為100分。
2.面試資格審查人員的確定
學院根據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及具體招聘崗位的計劃招聘名額,按以下原則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如實際參考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5:1時,從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如實際參考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之比低于5:1時,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不足3:1的則實際參考人員全部參加面試。與最后一名面試資格審查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資格審查人員。
3.面試資格審查手續(xù)的辦理
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請在規(guī)定時間內帶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面試資格審查手續(xù):
(1)有效的學位證、畢業(yè)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2)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一張(貼面試通知書用);
(3)系中共黨員的,提供組織關系證明(限報考崗位有“中共黨員”條件要求的崗位);
(4)企業(yè)或教育教學工作經歷證明(限報考崗位有“工作經歷”條件要求的崗位);
(5)發(fā)表有論文及其他學術成果的,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6)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證明材料;
其中(1)—(4)為必備材料。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其面試資格。
面試資格審查中因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面試資格以及因其他原因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而產生的面試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面試資格審查。依次等額遞補取得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由學院根據其在《報考信息表》上所留聯(lián)系電話直接通知其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因遞補人員聯(lián)系電話留 錯或不暢通導致不能遞補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
通過面試資格審查并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了80元面試費的人員,由學院組織人事部發(fā)給《面試通知書》(請自帶一張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4.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的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在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按面試考場規(guī)則參加面試。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xiàn)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選。
因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或缺考出現(xiàn)空缺而產生面試實際開考比例低于規(guī)定比例的,仍視為有效比例。如某招聘崗位實際面試人員未形成競爭(即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崗位擬招聘人數),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應聘資格。
5.面試形式及范圍
面試分兩步進行。
第一步采用專業(yè)教學試講的方式進行,時間20分鐘,總分100分。試講標準按《四川省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標準》執(zhí)行,主要針對實現(xiàn)教學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內容的能力、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教學基本素養(yǎng)、運用現(xiàn)代教育技術和教具的能力、教學效果等六大要素進行考核評分;
第二步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時間10分鐘,總分100分。通過現(xiàn)場答辯,主要針對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綜合知識水平、求職動機與意愿、舉止儀表等六大要素進行考核評分。
專業(yè)教學試講時需提供PPT課件,試講內容由面試人員在專業(yè)范圍內自行確定。結構化面試無考試大綱及參考資料,內容及題目由面試人員在面試現(xiàn)場抽簽確定。
6.面試成績確認
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本人簽字確認。
(三)考試成績公布
面試工作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學院網站上公告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含筆試成績、加分、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崗位及名額,按照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學院從高分到低分(按報考崗位分別排名)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名作為等額確定體檢人選的依據(下同)。
(二)體檢標準
體檢標準參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規(guī)定的條件和《四川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2007〕102號)、《四川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條款的通知》(川教〔2010〕2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等文件執(zhí)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學院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隨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公布。
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負。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學院指定到除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某崗位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xiàn)的空額,按照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則不再遞補。
七、考核
學院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 德品質修養(yǎng)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復核。對在此階段發(fā)現(xiàn)某崗位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取消其報考資格后出現(xiàn)的空額,按該崗位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和考核,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綜合考核均不合格或 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八、公示
體檢、考核均合格者由學院審定后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學院網站向社會公示7天。
公示內容包括擬報送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審核確認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準考證號、畢業(yè)院校、專業(yè)、學歷、職稱、考試總成績、排名以及該崗位招聘條件等,并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報送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進行審核確認,如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xiàn)的空額不再遞補。
九、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xù)
公示無異議人員需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供審核確認:
1、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單位應聘的書面材料(通過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確認后,在職人員再按招聘單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或勞動合同,或同意流動、調動的書面材料)或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同時提供有效的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
2、畢業(yè)兩年內尚未就業(yè)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畢業(yè)生,應提供有效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以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未就業(yè)證明。
3、下崗、失業(yè)人員應提供戶口所在地縣級勞動保障部門發(fā)放的《再就業(yè)優(yōu)惠證》或失業(yè)證明、有效的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有效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檔案管理證明。
學院負責對報考人員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在匯總后將擬聘用人員的相關材料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確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本公告以及學院組織人事部報送的審核確認材料,對擬聘用人員的報考資格和本次公招的規(guī)范性進行最終審核確認。
通過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取得聘用人員資格。學院(用人單位)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確認復函,通知被聘用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以書面通知為準)到單位報到,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等手續(xù)。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和通過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確認后,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紀律與監(jiān)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guī)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特別提示
1、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學院組織人事部在學院網站上公告。
2、請報考者確保聯(lián)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3、學院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二、有關咨詢、監(jiān)督電話
政策和考務咨詢電話:028-88459358(成都航空職業(yè)技術學院組織人事部)
監(jiān)督電話:028-86111182(省教育廳紀檢監(jiān)審處)
028-88459361(成都航空職業(yè)技術學院紀檢監(jiān)察審計處)
附件1:《成都航空職業(yè)技術學院201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附件2:《成都航空職業(yè)技術學院201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復習參考資料及教材》
成都航空職業(yè)技術學院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特別推薦:2010年教師招聘面試寶典之面試、禮儀、教學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