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長春地區(qū)特崗教師招聘面試工作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jù)省教育廳特崗辦的安排,長春地區(qū)擬對進行面試的考生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試時間
2011年7月24日全天。請考生仔細查閱面試名單,按照具體時間要求參加面試。
二、面試地點
長春市養(yǎng)正高中(長春市寬城區(qū)富城路399號,寬城區(qū)政府東側(cè),可乘坐8路、21路、110路、113路、118路、123路公交車抵達。)
三、面試基本方式
講課、現(xiàn)場答辯
四、面試內(nèi)容
所報學段任教學科內(nèi)容。主要評價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與教態(tài)、課程和教學設計能力、板書等教學基本功;學科理論知識水平、對課標及教材的理解能力;身體與心理素質(zhì)等。
五、講課以及答辯時間
講課時間為8分鐘,答辯時間為2分鐘,總計不超過10分鐘。
六、講課準備時間
30分鐘。
七、面試計分辦法
面試成績按滿分60分計。考生面試的最后得分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計算平均分數(shù)得出。每一位考生的得分在下一個考生講課完畢后在黑板上公布。
八、面試程序
1、考生到達考點后由工作人員引領進入指定休息室等候;
2、考生按照工作人員要求,依據(jù)順序到準備室抽題備考;
3、準備30分鐘后,到面試室講課、答辯;
4、講課之后,在面試室后面等候席等候,成績公布后立即離開考點。
九、面試注意事項
1、考生必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憑兩證進入考點,無身份證考生須帶公安部門證明。
2、按時到達考點,上午參加面試的考生必須在6:45分之前到達考點,下午參加面試的考生必須在11:55之前到達考點,考生遲到30分鐘不準進入考點,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3、考生不準攜帶手機,已經(jīng)帶來者必須關閉,否則視為違紀。
4、考生面試結(jié)束看到自己的面試成績后,馬上離開考點,否則視為違紀。
5、考生進入面試考場后,只能報出序號和講課題目,不得報出姓名以及所報崗位情況,否則視為違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