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教人〔2012〕102號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關于開展2013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
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學校:
根據(jù)《教師資格條例》和《<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現(xiàn)就2013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高等學校在職和擬聘的教學人員。暫不受理社會人員的申請。
二、認定條件及程序
參見重慶市教師資格網(wǎng)(http://www.jszg.cq.cn)教師資格認定欄目中的“認定條件”和“認定程序”。
三、認定時間
按照《2013年重慶市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時間安排》(詳見附件)執(zhí)行,網(wǎng)上申報及現(xiàn)場確認時間為2013年3月10-20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認定工作程序,確定專職人員,列支專項工作經(jīng)費,保證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各高校要嚴守工作紀律,嚴禁弄虛作假和違規(guī)收費。對違反規(guī)定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三)本通知未盡事宜,按《重慶市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
五、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郭金虎 齊正軍
聯(lián)系電話:62658186 63865672
附件:2013年重慶市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時間安排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2012年12月12日
附件
2013年重慶市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時間安排
內(nèi)容 |
時間 |
負責單位 |
網(wǎng)上申報及現(xiàn)場確認 |
3月10-20日 |
各高校人事部門 |
擬認定人員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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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人事部門 |
證書辦理 |
4月16-19日 |
市教委 |
證書發(fā)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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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人事部門 |
錯誤信息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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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 |
認定材料歸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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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人事部門 |